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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传媒披露,华中某地两个行政部门为了争夺某条公交线路的
行政管辖权,长期扯皮,导致该条方便群众的公交线路久难开通和正常营运。
直到最近,经传媒再次曝光、监督,才终于化解了一些矛盾。这件事很发人
深思。
按说,这种管辖权之争不难解决。为什么又久难解决呢?原来,其中牵
涉到各自的利益问题。争到了管辖权就可以以权谋利。这就不难看出,这种
表面上的权属之争,实质上是部门利益之争。正是部门之间各自争利,使得
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现实中,类似这样的事远非个别。有的行政管理单位受小团体利益驱动,
在有利可图的事情上,往往表现得异常积极,甚至主动“越位”;而在无利
可图的服务方面,特别是在“麻烦”的事情面前,则往往“力不从心”,有
意“缺位”或者“不作为”。
据报道,某地一商业市场周围,几堆垃圾在工商、环保、城建几个部门
的推诿下,一堆就是几个月,周围的百姓深受其害,多次求告,可各行政部
门都因无利可图而不愿出面解决。直到传媒监督,几座小山似的垃圾才被清
理完毕。
事实上,无论“越位”还是“缺位”、争权还是推诿,其本质都是同一
的,那就是部门利益至上。他们早已把群众利益抛到了九霄云外。
其实,前述某地的部门利益之争,受连累的不仅仅是老百姓,对整个当
地的经济发展都无益。公交线路久难正常营运,没有营运收入,管辖权只能
是空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结果自然是一损俱损。
而且,借着国家赋予的职权图谋小团体利益,为争部门利益而无视整体
利益和群众利益,长期扯皮互不相让,其表现出来的固执、愚顽、偏狭,还
直接损害国家行政机关公正无私、廉洁为民的形象。
群众在这样的行政部门管辖下,其利益最容易被轻视,被伤害。一旦他
们扯皮拉筋,老百姓就难免两头受气。公有理婆有理,就是老百姓讨不到理,
你扯皮我扯皮,扯来扯去都是老百姓受气!这种状况与我们倡导的替群众着
想、为群众谋福何异天壤?言是行非,伪善自私,离人民政府行政机关的应
有形象相去甚远,理应受到谴责,理应坚决纠正,否则,人民利益至上的原
则就难免被束之高阁。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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