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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受审认罪,称向受伤交警道歉 |
|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 酒足饭饱之后,路上遇到交警设卡检查,驾驶小轿车的章某拒绝下车接受检查,他的三位朋友高某、杨某、许某不仅帮朋友逃避检查不配合交警执法,还对事发当晚当值的交警进行殴打和辱骂。今天上午,因涉嫌妨害公务,3人在石景山法院受审,庭审时,3人认罪。法院当庭宣判,撤销许某此前缓刑部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与此前聚众斗殴罪判处的处罚合并执行,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高某和杨某因妨害公务罪分别获刑9个月。 指控 帮朋友逃避检查 3人推搡辱骂交警 石景山检察院介绍,2016年12月3日晚上9时左右,被告人高某、杨某、许某与章某共同饮酒后,乘坐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行驶至石景山区鲁谷东街莲石路迤南时,正好赶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赵某、刘某带领协警设卡检查。 此时,章某拒不下车接受检查,高某、许某、杨某先后下车,采取殴打、推搡、拦截、威胁、辱骂等方式阻碍交警赵某、刘某等人依法执行职务,致使赵某左手背、右小指皮肤挫伤,并引起周围群众围观。经鉴定,交警赵某不构成轻微伤,随后,高某、杨某、许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3被告人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3人均有“前科” 称发生什么不记得了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3人此前均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杨某曾因赌博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拘留五日;被告人许某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事发当时,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章某因此次酒后驾车已于2016年12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法庭上,3被告人均表示事发当时到现在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事发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已经记不清了,不过3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法庭核实完三被告人身份信息之后,将其中两名被告人带出法庭,并首先对第一被告人高某进行询问。 高某对事发当时的现场情况没有过多描述,他说自己记不清楚了,可能对交警有进行一些不当行为和言语,他一再表示对他当时打伤的交警进行道歉,并感到深深的悔意。 “事发当时喝了多少酒?”、“知道开车不能酒驾吗?”、“知不知道他们是交警?他们正在执行公务?”、“交警在查章某,为什么章某不下车而你们三位却下车了呢?”面对法庭的一系列询问,高某小声说道,“我当时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上车就睡着了,所以什么都不知道。” 看监控听到说“出来弄死你” 3人低头认错 那么,当时到底为什么发生冲突? 高某小声说,“好像是证件的事,交警要查看证件,我们没带,没法给他看,我们不确定他们是不是民警,他们当中有人穿着黄色亮光的交警制服,但也有人没穿,所以我们就要求他们出示证件。” 杨某和许某随后在法庭的供述证实了高某所说的话。 上午庭审,法庭当庭播放了事发当时的影响资料。公诉人根据民警执法记录仪介绍,事发当时,3人满脸通红,说话有些吃力,在交警例行检查时,3人要求交警出示执法证明和警号,在交警向其表示稍后会出示时,3人突然关车门将交警手臂夹伤,之后对交警进行推搡等。 在民警最终将其制服戴上手铐时,被告人还不停地反抗质问,“凭什么铐我?”“出来之后要弄死你”。 3人看到事发当时的行为,发出惊讶的表情,最终三人都低下了头,表示认罪认错。 文并摄/记者 唐宁 |
责任编辑:李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