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一直说自己以为这条博美犬是流浪狗。
盗窃罪成立 有期徒刑6个月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建德“盗狗案”二审判决 当事人仍不服
时报记者 孙佳丽
时报讯 39岁的孙科(化名)曾因盗窃罪被判死缓,在狱中表现优秀好不容易获得假释。但在假释期间,他在朋友的小区里带回一条博美犬,狗主人报警,一审法院认定这是盗窃。
再有半年便过了假释期的孙科因为这条狗再次入狱。“它跟我走,没有主人,我以为是流浪狗,看它可怜带回来,难道一次盗窃我就终身为贼吗?”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近日,中院二审判决孙科盗窃罪成立,但可免予刑罚。但由于孙科在假释期间犯罪,所以,假释考验期未执行完的2年10个月刑罚还是要继续执行。
“捡了条流浪狗,不是盗窃,我的儿子是无罪的,我要申诉。”孙科的母亲表示不服判决。
再有半年便可获自由身
却因为一条狗再次入狱
孙科,建德人,1995年因盗窃罪被判死缓,因在狱中表现优秀,2010年8月获得假释,考验期至今年6月25日。
去年11月22日,距离孙科假释期结束只剩半年,孙科来到建德巴萨名门小区找朋友,突然一条白色博美犬跑了出来,“当时小区空无一人,狗身上没有狗牌,而且还一直跟着我,狗身上还脏兮兮的,我以为这是流浪狗,看着可怜就把它抱回去给朋友养。”孙科说。
事后,狗主人报了警,孙科被民警带走,在派出所孙科让朋友将狗当场还给了主人,孙科还是被刑拘了。
一审法院判决,孙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这只博美犬价值1800元),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连同前罪假释考验期未执行的2年10个月刑罚,共执行有期徒刑3年。
“我捡了条狗,怎么能算盗窃呢?”孙科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8月底,杭州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其间,为狗作价值鉴定的建德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员出庭作证。(本报8月30日A14版曾作报道)
终审判决盗窃罪成立
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这条博美犬是不是流浪狗,孙科的行为是捡还是偷?近日,杭州市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依然认定孙科犯盗窃罪,但同时认为孙科的犯罪情节较轻,狗主人也已经表示了原谅,所以可以免予盗窃罪有期徒刑6个月的刑罚。
针对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了四大理由。
●“以为是流浪狗”的说法不成立
孙科一直说自己以为这条博美犬是流浪狗,“因为找不到主人,它身上又是脏脏的,有可能它和主人走失了就是流浪狗。”
孙科的辩护律师说,这条狗既没有狗牌、狗链,也没人牵领,孙科认为是流浪狗毋庸置疑,而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不在主人控制之下的小狗,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孙科的盗窃罪不成立。
二审判决认为,狗的主人养狗已经近一年了,非常熟悉小区的环境,案发时,狗只是跑出了栅栏,但还是在封闭的小区内,况且狗主人当时就在家中,所以狗没有实际脱离主人的占有和控制,孙科在第一次派出所口供时也说过,他走到车边,没有看到狗主人找来,就把狗抱走了,因此孙科辩称以为该狗是流浪狗的说法不能成立。
●监控显示孙科跺脚行为存在诱狗
监控显示,孙科进入小区后,看见小狗从小区内跑出来,之后几次回头看小狗,并轻跺脚,引诱小狗跟随自己来到车旁,还打开副驾驶门让小狗上车。
检方认为孙科跺脚是在诱狗。孙科解释跺脚是为了将裤腿水渍抖落。而孙科的律师补充分析,逗引小狗一般是做喂食动作,跺脚一般是会将狗吓跑,不是诱狗。
二审判决认为,监控视频中孙科边跺脚边往后退,小狗自然地跟上,直至车边,因此孙科的跺脚行为存在诱狗。
●没见到狗主人也没去询问
庭审中,检察官提出,从监控视频中看,孙科偷狗之前,好几次环顾四周,神色警惕是在观察周围环境借机下手。孙科的辩护律师认为,检察官将环顾四周定义成为偷狗做准备纯属臆断。孙科解释,他是想看看这条狗有没有主人,小区里一个人也没有,所以才以为这是流浪狗。
对此,二审判决认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当时有一名保洁工人一直在孙科视线范围内工作,但孙科却没有上前询问。
●“博美价值过高”的说法不成立
建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的博美犬价值1800元。
庭审中,孙科的辩护律师说,淘宝网博美犬成交价是240元,认定的价值过高。
二审判决认为,孙科的辩护律师提交的淘宝网博美犬成交价格截图中,博美犬是拳头大小的迷你狗,但本案中的博美犬体重近3公斤,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
孙科母亲表示不服判决要申诉
辩护律师:改判免予刑罚值得肯定
虽然法院判决孙科免予盗窃罪的6个月刑期处罚,但罪名仍然成立,那么孙科的假释考验期未执行的2年10个月刑罚还是要继续执行。
对于这样的判决,孙科的母亲表示无法接受。“我的儿子是无辜的,他只是捡了一条狗,却被套上了‘小偷’的帽子,这是不公平的,他一个曾经犯过错的孩子,但他已经改邪归正了,社会不是应该更加宽容吗,免予刑罚弥补不了什么,我的孩子是无罪的。”
孙科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于中院认为孙科盗窃罪成立非常遗憾,在无法确切证明是否有罪时,应该做无罪的推论,“孙科当时在想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如果你一开始就认定他是有罪的,那么所有证据都会指向他有罪,可如果认定无罪,这些证据看上去又是指向无罪。”
但律师同时指出,二审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并从有期徒刑6个月改判为免予刑事处罚,还是值得肯定的。
目前,孙科母亲已经着手准备申诉,并表示会坚持到底,直到儿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