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范慕容
32岁的陈炜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某文具公司的驾驶员。2011年9月10日9点左右,因为要给员工发工资,文具公司的出纳付某便乘坐陈炜开的尼桑商务车到台州银行取了59万元现金。
之后,付某提出要去建设银行兑换零钱,便从59万元现金中取出1000元:“我一会儿就出来,你在车上等我一下。”陈炜笑着说:“我如果也到银行去,那放在车上的钱怎么办?”说笑中,付某下车转身离开了。
陈炜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车里,后排座位上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58.9万元现金,犹如一股强大的电流刺激着他的神经。经常给付某当司机去银行取钱,他已经不止一次地面对这样的诱惑了……
陈炜思忖着,此刻他的脑海中一边是自己被赌债逼迫的压抑,一边是幻想有钱人生活的称心如意,两种矛盾交织着,不断地打架。最终,贪念占据了上风,陈炜发动汽车,猛踩油门,载着58.9万元公款驾车而去。
10分钟后,付某从银行出来,发现陈炜的人和车都不见了,于是拨打陈炜的电话,但此时通话显示对方已经关机。会不会去附近办事了?这样想着,在原地等候了近半小时后,付某预感到事情不妙,马上向公司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一路狂奔的陈炜将车开到了位于路桥桐屿街道的台州市殡仪馆停车场。路上,他联系了朋友梁官前来接应。10点多,两人提着两袋钱来到了梁官的宿舍。
一番清点后,陈炜告诉梁官这些钱都是从公司里偷来的。“这28.9万元你先拿去用!”面对着眼前的一堆钱,陈炜从刚才紧张的气氛中缓过来,开始飘飘然。之后,梁官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辆二手的宝马汽车(车型宝马120)和两个IPHONE4手机。
陈炜给公司老板发了一条短信,大意是车停在殡仪馆速派人取。老板回信意欲劝回陈炜,但此时陈炜早是一不做二不休,已同梁官等人开车前往温州潇洒去了。
当晚他们住进了温州的一家高档酒店。随后几天里,他们K歌、泡酒吧、买名牌衣服,花钱如流水。梁官的女朋友事后交代说:“反正他们花钱看起来是不当钱花的,很大方。”其间,陈炜先后将20多万元交予梁官到赌场放利息。
9月20日,陈炜在宁波奉化的莼湖镇落脚,租了房子,并为自己的出租房购置了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电脑、床上用品等物品。9月26日下午3点左右,仍陶醉在“有钱人”生活中的陈炜被公安民警在出租房内抓获。
陈炜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己过得很辛苦,外面又有赌债没还,一时贪心就把这58.9万元占为己有了。”陈炜交代,在任驾驶员期间,经常有机会和出纳付某一起去银行取钱,其实心里早有想趁她不备偷偷拿走钱的念头,只是一直敢想不敢做。
公司门卫郏某证实,事发当天,付某出去时曾叫他一起去取钱,但陈炜随即说,郏某就不用去了,到银行取钱还怕被人抢啊。
对于陈炜的犯罪,公司领导表达了惋惜之情。公司副总经理许某说,陈炜在公司担任驾驶员近3年的时间里表现不错,工作积极努力,公司也听说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外面又欠有赌债,曾考虑为他解决些实际困难。
开庭当天,陈炜在最后陈述阶段再次表达了悔意,“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心铸成大错,但事情做了也必须要承担,请法庭从轻发落。”
2月15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陈炜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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