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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致4死灭门案2名凶手一审获死刑

  人民网温州9月6日电 (记者林鸿 通讯员方勇)今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今年1月的瓯海一家四口灭门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晨辉、吕运良死刑,并责令共同赔付被害人家属2332900元经济损失。(见本网8月5日《婚外情破裂一家四口遭灭门》报道)

  此前,吴晨辉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起因系男女不正当关系引起情感纠葛继而犯罪。法院审查通话清单、住宿记录等证据后,认为无法证实吴晨辉与被害人眭万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吕运良提出的自己只是出于义气帮助杀人,并无劫财动机的说法,法院经审查未予采纳。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河南籍男子吴晨辉、吕运良系在温经商、务工人员。被害人潘玉红、眭万碧夫妇则在瓯海租房开办鞋底加工作坊,已有数年。今年1月,吴晨辉起意向被害人潘玉红勒索财物,而后购买了专门用于联系被害人潘玉红的手机号码及捆绑用的编织绳、胶带纸等作案工具,并以向其索要债务为由,要求吕运良共同参与。

  1月24日晚,吴以手头有低价电脑为借口,将潘玉红骗至自己的暂住处,与吕一起,用胶带纸和编织绳将潘捆绑在床上,二人从潘身上搜取手机、皮夹后,用被子将其掩盖。而后,二人拿着从潘身上搜取的钥匙来到潘租住的房间,以菜刀割腕、掐颈、用衣被闷等手段,残忍杀害潘玉红妻子眭万碧及两个未成年女儿,搜取其家中财物,并将三人抛尸作坊车间的冷却塔水池。26日,在逼问潘玉红,得知其银行卡密码后,吴伙同吕将其杀害并尸解,抛弃在瓯海大道半塘路河中。

  法院认为,吴晨辉、吕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捆绑、杀害他人的手段,劫取财物,之后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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