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文斌
张颖 李云虹
女儿不幸发生车祸,肇事者逃逸。
为了追查凶手,夫妻俩竟然将举报者告上法庭。
真相又会是怎样?
在江苏徐州有一对老夫妻,从4年前开始,他们的生活中只剩下一件事情——想尽一切办法查出真相,为了他们的小女儿。
在这个家屋后不远处的地里,埋着老两口的小女儿赵继红的骨灰。夫妻俩时常来到这儿看看,一待就是很久。
女儿命丧车祸
2006年9月,赵荣德夫妇的小女儿赵继红考入徐州工业职业学院。 2007年1月底,赵赵继红放寒假回到家里。
赵荣德清晰地记得,“那年放寒假特别早”。因为那是小女儿上了大学的第一个寒假,20岁的赵继红刚到家没几天,“期末考试的成绩单也寄到了家里”。
赵继红学习一直不错,但是刚上大学就能取得“前六名”的成绩,还是有些出乎她自己的意料。“我不大相信,我上大庙网吧去查查分数!”那天,赵继红跟父母说。赵继红的母亲李广彩“给她五块钱坐公交车,她不坐”。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两个姐姐和她上学都是靠助学贷款,所以赵继红一直都很节俭。
老两口做梦也没想到,聪明、懂事的小女儿这一去竟然再也没能回来。
“天那么暖和,穿棉袄走的,头梳得干干净净走的。谁能想到出这个事儿?”李广彩至今都无法相信悲剧发生得如此猝不及防。
2007年2月3日下午16点50分左右,赵继红“由北向南靠路边走,和她同方向有一辆银灰色或者白色的面包车”。她被这辆突然失控的面包车撞出几米远,摔进路边的沟渠里,当场昏迷不醒。
当时,“现场围了很多人,120急救车将赵继红送到矿医院了”。但最终,赵继红还是没能苏醒过来。
眼看再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可是小女儿却永远离开了他们。难过之余,让一家人愤怒的是肇事者竟然一直下落不明。
据徐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中队长乔梁回忆:“当时撞完后,肇事车没有停车,而是加速向南行驶,在十字路口左转向东逃逸了。”
失去女儿的悲痛和对肇事者的仇恨让老两口下定决心,一定要给死去的女儿一个交代。
线索突然降临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立案,追查肇事司机和车辆。事发地点是一条乡镇道路,在这条路上来来往往的,绝大多数都是附近乡镇的车辆。如果在现场能够收集到一点儿线索,找到肇事车辆应该没多大问题。可是,当交警队开始调查时才发现,这个案子很有难度。
乔梁告诉笔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刹车痕迹和肇事车辆的碎片。”
不仅如此,因为地处郊区,包括这条路在内,周边的几条路上都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破获案件的唯一希望就是当时路过现场的三个目击者。但是,事故发生时天色稍暗,再加上事发突然,肇事车辆又加速逃逸,三个目击者说他们没看清车号,只记得肇事车辆是一辆微型面包车,颜色是白色或者银灰色,后面好像还有尾翼,其他都没注意。仅仅依靠这些特征无异于大海捞针。
耗费了“大约一年”的时间,警方排查了成百上千辆车,询问了几百位车主,始终没有发现肇事车辆。破案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但为女儿报仇心切的赵荣德仍是四处奔走,从没有想过放弃。
赵荣德“一星期三四趟地去市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去一次,他就在本子上记一次,“现在都记录了两本子多了,次数达到200多次”。
其实,在赵荣德的心里,他不要钱,关键是“想知道是谁,哪个肇事者害了女儿”。
就这样,一晃两年过去了。2009年2月16日一大早,老两口竟然在自家门口的瓦缝里发现了一张神秘的纸条,纸条上的字只有简单两行,却让他们激动不已,纸条上赫然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和车牌号码——“是苏CR0711,程新平”。
警方和老两口忙了两年都没能有任何进展,现在竟然有神秘人提供了这么明确的一条线索!惊喜交加的老两口立即给负责事故调查的警官打去电话。
接到这个珍贵的线索以后,交警队十分慎重,为进一步调查制定了周密的方案,“从外围开始,对这个程某和他的车进行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纸条上所写的车号确实是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但是驾驶员的名字写错一个字,实际应该是程辛平。但是,当警方找到程辛平时,他却矢口否认曾经肇事逃逸。
警方通过几次对程辛平的询问,他表现得很镇定。对他车上的刮痕、碰撞点,警方也进行了细致的鉴定。程辛平说他的车曾修过,警方对车辆修理情况进行了一一落实,并且都取了证、拍了照。
但事故发生已经超过两年,时过境迁,痕迹灭失,调查取证的难度相当大,警方“没敢贸然采取刑事措施”。
一举两得的办法
苦盼了两年等来的线索,怎么会一点儿用都没有呢?老两口不断地找交警队,交警解释仅凭这张纸条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能找到提供这个线索的人没准能有很大收获。情急之下,老两口只好向警方说出了一个秘密!
老两口竟然告诉交警他们一直是在说谎,这张记载着关键线索的纸条根本不是他们从家门口的瓦缝里发现的。而是有一个人亲自送上门的。只因这个人再三要求为他保密。
通过多方面做工作,警方最终找到这名证人。目击者名叫李广艳,和老两口是同一个村的。然而,当警方找到这位李广艳的时候,他的态度却大大出乎意料。
“见到我们第一次就讲,我说的都是假的。”姚家荣回忆道。
李广艳竟然否认了自己提供的线索,甚至还找老两口要回了那张重要的纸条。他担心,以后会遭受报复。
警方给李广艳做工作,希望他能打消顾虑,可一直没有什么效果。
虽然李广艳在民警面前说自己是撒谎,可是,私底下他还是偷偷告诉老两口,他所提供的线索绝对准确,鼓励老两口不要放弃。
老两口为求真相,给女儿报仇,最后想出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
老两口偷偷录下了李广艳和他们的对话,然后,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起诉李广艳提供虚假线索,贻误破案时机,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要求李广艳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老两口想出的这个办法还真是个好办法。他们心里盘算着,通过打官司索赔逼李广艳说出事情的真相。如果李广艳在法庭上证明他说的都是实话,那么法院的判决就可以作为证据,去追究那个肇事者的责任。如果李广艳真的是在撒谎,那么就能彻底弄清这条线索的真假,而且李广艳还要承担责任。
同时,负责事故调查的民警对李广艳和他所说的肇事者程辛平进行了测谎试验。
2009年5月底,对李广艳的测谎结果出来了。结果让大家十分意外。
系统综合评分显示李广艳撒谎的概率达到64.7%。而程辛平却顺利通过了测谎试验。
除了测谎,2011年1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荣德夫妇对李广艳的起诉。李广艳当庭承认自己是在说谎,欺骗了赵荣德夫妇。
原来,程辛平在大庙供电所工作期间,李广艳偷电被他罚过三次,每次罚1万元、8000元不等。不仅如此,双方还发生过肢体冲突。李广艳因此“还在派出所蹲了一天一夜”。
李广艳对程辛平怀恨在心,他一直想找机会报复程辛平,最后竟然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刀杀人的办法!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谢龙指出,李广艳提供虚假线索、诬陷他人,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像本案的情况,被告的行为也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如果原告主张的话,他应该给人家赔礼道歉,甚至进一步赔偿损失。如果情节比较轻构不成刑事责任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若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伪证罪,可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谢法官说。(本文系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互动)
编后:
作证是知情人应尽的义务,但李广艳竟然用这种手段来泄私愤,不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深深地伤害了一心想为女儿的车祸案找出真相的赵荣德夫妇。希望当年肇事逃逸的司机能主动投案自首,慰藉亡灵。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1年4月上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