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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因非法圈地160平米等获刑1年半

  华龙网12月14日11时30分讯(万州站记者黄金华、通讯员田小银)  今日上午11时,记者从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获悉,巫山县官渡镇原镇党委书记方昌满因非法占有160平方米有国有土地出卖牟利,并在其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被巫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其行为构成侵占国有土地罪、受贿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6月,巫山县相关部门在清理违章建房时,时任该县官渡镇党委书记方昌满违法建房问题暴露出来。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对方昌满的问题进行侦查,并于10月9日将方昌满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方昌满让其妻子李某以每平米120元的价格,从“小城镇办”购买90平米国有土地,然后以其姨妹夫高某之名违规建成住房一栋,之后非法圈占房屋周边的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8年初,因该镇进行商业开发,方昌满房屋周边土地迅速增值,方昌满遂产生将违法圈占的土地占为己有的想法。同年5月,方昌满以官渡镇“小城镇办”的名义虚构一份2006年5月的土地转让协议,并让原“小城镇办”主任何某作为转让方在协议上签字,加盖了“小城镇办”的印章,从而非法占有国有土地160平方米。2009年12月,方昌满将违法圈占的土地作价68000元卖给方某、向某。此外,方昌满在担任官渡镇镇长、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7000元。 

  因方昌满主动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并退回了全部赃款,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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