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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原政协副主席为竞选副处挪用公款获刑11年

  □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全世昌 张长海

  今报南阳讯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10月27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内乡县原政协副主席田金尧(副处级)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田金尧在担任内乡县企业服务局局长(经贸委主任)期间,为竞选“副处级”,用公款请客送礼共计24.552万元,后将该款虚列支出入账报销;2002年1月至2008年1月,田金尧在担任内乡县企业服务局局长(经贸委主任)和内乡县政协副主席期间,受贿28万元。案发后田金尧退回赃款15万元。法院认为,田金尧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田金尧表示将提出上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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