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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官员被亿万富姐吴英检举 获刑10年半

  新华网杭州10月15日电(记者 裘立华)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15日依法判决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丽水支行三部负责人梁骅犯受贿罪十年六个月,这是被非法集资的“东阳富姐”吴英在狱中检举出并首个获刑的金融工作人员。

  经法院查明,浙江东阳的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吴英于2006年非法集资注册成立多家公司,结果因亏损面临资金链的断裂,被告人梁骅从报纸、网络上得知东阳的吴英很有钱,一心想将其拉为自己支行的大客户。在帮助解决吴英融资贷款期间,梁骅多次收受吴英给予的珠宝、手机等贿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骅身为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金融业务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64610元,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判决被告人梁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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