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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隐匿DNA鉴定无罪结论致疑犯含冤入狱3年

刑警隐匿DNA鉴定无罪结论致疑犯含冤入狱3年
  9月7日上午,张振风的母亲正在编织草帽辫。她的丈夫不愿对记者多说。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刘万永摄

刑警隐匿DNA鉴定无罪结论致疑犯含冤入狱3年
  9月7日中午,中国青年报记者见到了重获自由的郭新魁。他始终没有承认犯罪。来源:中国青年报 杨桐摄

  9月6日,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张振风是河南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人。鹿邑县隶属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不久前,因为赵作海案,柘城县为国人所熟知。

  张振风的命运在他31岁时发生转折。

  2007年4月22日,柘城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洪恩乡一名女村民报案,称头天晚上11时许,4个蒙面人将其家中院墙扒开一口子,手持钢管、砍刀闯入屋中,其中3人将她轮奸,而后抢走83元现金,4人骑着大架摩托车逃离。

  柘城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发现张振风的居住地与洪恩乡仅一河之隔,而其家中有一辆大架摩托车与此案作案工具相符。专案组认定张振风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其“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刘传军、刘超被抓获。

  2008年11月,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振风承认强奸、抢劫,被判死缓;郭辉承认强奸、抢劫,被判无期;郭新魁拒绝认罪,被判无期;刘超、刘传军否认强奸但承认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5年。

  5人均提出上诉。2009年8月,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但重审至今没有开庭。

  一个月前,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

  张振风被确认受冤,有关方面重翻案情,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实浮出水面———据知情人士介绍,张振风等5人被抓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案件侦办人之一———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余鹏飞隐匿。

  目前,余鹏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原因是“隐匿重要鉴定结论”,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正接受调查。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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