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祸根
“如果不是因为两家以前打过架,我弟妹肯定不会被卷到这起命案中来。”陈建美所说的打架事件,发生在2000年9月23日。
陈建军夫妻俩一直在家门口的街边摆水果摊,因为斜对门的王家往路上泼水,影响了陈家的生意,为此,乔艳锦与王桂兰厮打在一起。之后,王家人拿刀扎伤了前来劝架的陈家人,造成陈家两人轻伤,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事后王桂兰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所有人的伤都是她扎的。派出所来人后给我们两家调解,希望我们私了。我弟媳妇倒是同意,她觉得王桂兰的儿子小旭还小,如果真判了王桂兰刑,小旭就没人带了。”陈建美说,当时在村里几位老人的见证下,陈、王两家签下了《调解协议书》,约定王家给付陈家3.3万元医药费,陈家不追究王家的刑事责任,也不再纠缠任何问题。
陈家人万万没有想到,那次打架事件成了一年后的隐患,人们不断地“拿它说事儿”。
一年后的9月24日,王桂兰的儿子小旭失踪了!王家所有人四处找孩子,家里一团糟。精神几近崩溃的王桂兰在街上大喊:“你们有气冲我来,别拿我孩子出气呀!”这话别人听了似乎没有什么,可是在乔艳锦听来却有些刺耳,她对陈建美说:“二姐,她是什么意思,怎么感觉是冲咱们说的。到底是谁这么缺德呀,要是报复也别冲着一个孩子去呀!”
小旭失踪了,乔艳锦夫妇成了警方最先怀疑的对象。乔艳锦唯一一次招供时,也提到了这次打架事件。然而,在乔的辩护律师看来,这次打架事件其实成了真凶嫁祸于乔艳锦的理由。
祸从天降的陈家
据陈建美回忆,2001年10月14日晚上9点多,有几名自称警察的人敲开了陈建军家的门,“当时他们就说到派出所问个事情,他们两口子谁去都行,我弟说他去,我弟媳妇就说这么晚了,两人一起去吧,回来也是个伴儿。就在我弟把小儿子交给我母亲照看时,我弟媳妇已经被那几个人带上车了。我弟追到派出所时,发现根本没人,不知道他们把人带到哪儿去了。”
直到第二天一早,陈建军才在安新县公安局见到了乔艳锦。乔艳锦说民警还没上班,上班之后问了情况她就能回去了,让陈建军放心。没想到,心还没放下,人已经被送到看守所。“第二天,我接到安新县看守所的电话,让我给我弟媳妇送被子和日用品。”陈建美按照电话里的指示将东西送到了看守所,却没能见到乔艳锦。“可是过了一天我们再去时,看守所竟然说没这个人。”再到公安局打听,得到的全是“不知道”、“不清楚”的答复,这下陈家慌了神儿。
一个月后,陈建军收到从高阳县看守所寄来的一封信。信是乔艳锦写的,只简单地写了需要什么日用品,并没写她为什么会在那儿。陈建美说,他们赶紧找车去了高阳,因为没能见到乔艳锦的面,他们“在县里请了一位女律师去高阳看守所会见,可是看守所的民警特别厉害,吓得女律师什么也没敢问就回来了”。无奈,陈家在北京请来了宣律师。
通过宣律师的会见,陈家才知道乔艳锦被卷进小旭死亡一案。“简直是祸从天降,我们从来就没想到是因为这事。”从此,陈建军无心再做生意,他要为妻子讨回清白。
河南的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看了新闻,陈建美突然心生幻想:“我们多么希望李青哪天也突然回来了,还给我弟媳妇一个清白。”
“这么多年了,中间也有人提出给两家说和说和,让我们家赔王家点钱就算了。可是我弟就是不同意,他说‘如果这事是我媳妇干的,我宁可她挨枪子儿,如果这事不是我媳妇干的,我们为什么要赔他们钱,那不就等于承认我媳妇杀人了嘛,以后我们还怎么在村里生活呀,我的孩子们也抬不起头来呀’。”
而乔艳锦也不止一次地说:“我也是做母亲的,我也心疼孩子呀。如果不是因为心疼孩子,那年打架后就追究王桂兰的责任了。”可是,如今她呆在看守所里,想疼爱自己的儿女都做不到了。
乔艳锦被逮捕时,大女儿14岁,小儿子才1岁多。刘建军把儿女交给年过7旬的老母亲和二姐,一个人为妻子的事奔波。“当时一到晚上,我小侄子就哭闹着要找妈妈,他一哭我妈就哭,我也跟着在一边哭。”陈建美都不记得全家人哭了多久,好像把“这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如今,10年过去了,乔艳锦的大女儿已经成人,现在在石家庄的一家企业实习。“我侄女特别聪明,上小学时是班长,学习也特别好。我们一家人都指望她考北京的大学呢”。可是,女孩的大学梦因母亲被抓而改变。因为父亲长年在外奔波,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女孩初中毕业后选择了一家包工作的职业技校,一心想早些毕业,挣钱养家。
随着梦想改变的还有女孩的性格,原本活泼开朗的她,自从家里出事后,总喜欢把自己关在屋里。“现在都上班了,回到村里也不与人交流。”陈建美说:“我们从来不和我侄女说我弟家的事,如果她听到我们在说,总是自己躲起来不听。”
相比早熟的姐姐,乔艳锦的小儿子对母亲的记忆已经淡去。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从大人们的交谈中似乎明白了母亲的事情,他再也不会问二姑“别的孩子怎么都叫妈妈,你怎么让我叫你姑呢”,更不向家人追问“我妈妈去哪儿了”。他也变得寡言少语了。
对自己一手带大的侄子,陈建美比亲儿子还疼爱。看着孩子一天天沉默下去,陈建美的心纠结着。
“幸好我们家兄弟姐妹多,帮着带这两个孩子。要不我弟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怎么过呀!”陈建美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雪上加霜的王家
虽然一年前的打架事件后,乔艳锦出于母爱,没有追究王桂兰的刑事责任,但是痛失爱子的王桂兰并没能躲过这一劫。就在事发近3年、乔艳锦被关押在看守所时,王桂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尽管乔艳锦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桂兰被追责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这份迟来的判决也加重了陈、王两家的矛盾,致使10年来,王桂兰始终咬住乔艳锦不放,甚至在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亲属都会争吵起来。
更让王家想不通的是,张万祥竟然也参与了杀害小旭的行动。王家与张家的关系一直非常好,老一辈儿已经是几十年的感情了;年轻的这一辈儿也走得很近,张万祥常会留在王家吃饭,而王桂兰也会把小旭穿小了的衣服送给张万祥的儿子小瑞;第三代人就是小旭和小瑞了,两个孩子相差两三岁,常常在一起玩儿。谁会想到,小旭会死在“吃喝不分”的张万祥手里。
如今,与陈建军家对门的王家已成空房。小旭死后,王家搬到了村子的另一头,他们想避开陈家,更想远离张家。
家破人亡的张家
如今的张家,也已经成了空房。
张万祥事发后,妻子带着儿子小瑞回了安徽老家。当时,张万祥的父母年事已高,加上受打击,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无力再照看小孙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媳将张家的独苗儿带走。
可是,两位老人怎么也没想到,那次分别竟成了与孙子小瑞的诀别。2008年的夏天,张万祥的妻子将电话打到镇政府,一方面是销户,另一方面希望他们转告张家两位老人,小瑞与其他小伙伴游泳时,溺水而亡。
此前,张万祥已于2004年3月死在看守所里。虽然看守所的解释是死于肺炎,但乔艳锦的辩护律师始终认为张万祥死得离奇,“从卷里的讯问笔录上看,他能连续接受8个小时的讯问,可见他的体质很好”。
得知儿子死亡,两位老人谁都没有追究,似乎早就没有这个儿子了。然而,孙子小瑞的死亡着实击痛了两位老人的心。也许是因为相继失去儿子和孙子,两位老人也不久于人世,他们的离世仅隔一天。
漠然置之的李家
李青被张万祥杀害时,年仅22岁。
其实,李青是个苦命的孩子。几岁时,母亲没了,父亲几乎不管他。因为没有父母的管束,十几岁时李青就成了村里的混混,到处惹事生非,一气之下,李青的父亲再也不管他了。村委会对他的评价是“不务正业,智商不高”。除了父亲,李青唯一的亲人就是姐姐。姐姐结婚后,李青几乎吃住在姐姐家,有时也会睡在姑姑家。
得知李青杀了小旭,李家人又生气又寒心,所以当得知李青也被杀时,竟然无动于衷,漠然置之。在李父看来,他反而省心了。
然而,虽然李青不受村民欢迎,但他与陈、张、王三家并没有过节,更谈不上仇恨。整个事件中,这个“智商不高”的年轻人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
十年,案件未了。牵涉其中的当事人,有人在坚持,有人在改变。
十年痴情汉
第一次见到陈建军,是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
陈建军个头不算高,他的形象可用刺眼来形容。额头的流海完全遮住了脑门,后脑的头发则长至脖根。他的脸上,最抢眼的不是那双大而深邃的眼睛,右脸上的“冤”和左脸上的“枉”,深深地烙在他帅气的脸上。
陈建军的二姐陈建美红着眼圈看了一眼四弟,说:“他之所以不剪头发,是因为脑门上也刻了字。他的前胸和后背也是字。”陈建军以极端的方法,把妻子的冤屈全刻在了身上。
自从妻子乔艳锦被关进看守所,陈建军就再没过一天安稳日子。他收了水果摊,把两个孩子交给老母亲和二姐,一个人奔波于保定、石家庄和北京。无论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到公安局了解情况还是到法庭阅卷,每次他都要同去。虽然他知道他根本进不了那道院门,但是他想在第一时间从律师口中得知最新的情况。
法律规定中难懂的专业术语,让这个小学文化的男人重新拿起了教材,并不停地给律师事务所打电话咨询。一本厚厚的法条已经让陈建军翻卷了页,20多个折角页上有不同颜色的笔迹注释。
“我四弟就是太倔,为了我弟媳妇,这10年他不知吃了多少苦。”陈建美说,当听到乔艳锦被判无期徒刑时,他们全家人都惊呆了,他们无法接受从无罪到无期的转变。更让他们全家吃惊的是,四弟的脸上从此多出“冤枉”两个字。“我们镇政府的一个人说他,你还折腾什么呀,再找个媳妇算了!你这么帅的小伙子,现在脸上刻了字,还怎么再说媳妇呀?”
这位官员的话激怒了陈建军:“如果不还我媳妇清白,我就去跳天安门!”陈建美说,他们全家都相信倔强的四弟能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不停地劝解他,甚至轮班守着他。
丈夫的痴心,在看守所里的乔艳锦也感受到了。她从一开始的哭闹慢慢地变平静了,她的辩护律师最后一次会见她时,她已经有了笑容。因为她知道,外面还有心爱的丈夫和一双儿女在等她回家。
十年刑辩路
陈建军10年不改的痴心,是让宣律师最佩服的。而同样让他佩服的,还有他的当事人乔艳锦,“10年啊,我都变成老头儿了,乔艳锦的女儿都已经成年了。她呆在看守所里,整天就是坐着,无所事事”。宣律师说,那样的坐,消磨了乔艳锦的意志,也消耗了她的青春,“这10年,乔艳锦老了20岁。今天无罪,明天无期,她能不老吗”?
乔艳锦案确实很是周折: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移送到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县检察院起诉到县法院,县法院作出《改变管辖通知书》的决定,县检察院同时将此案报送市检察院,市中院第一次作出一审判决,检察院抗诉后省高院撤销一审、发回重审,市中院第二次作出一审判决,乔艳锦上诉后省高院第二次撤销一审、发回重审,如今已是第三次一审开庭了。
这10年,宣律师已经记不清自己去了多少次保定市和安新县,“至少有50趟,我光送取保候审申请书就送了12份,有段时间我平均两月去一趟”。
虽然宣律师在刑辩律师中已很有名气,实际上他从事律师职业还未满10年。“我2001年刚从最高人民法院出来,按照规定,我2年内是不能从事律师职业的。偏偏这个时候,陈建军通过熟人接到我。因为不好推托,我还说我做幕后工作,开庭时由另一位律师出庭。没想到我的顾虑是多余的,这个案子第一次开庭已经是2005年了,我的‘禁闭期’早过了。”宣律师笑着说,乔艳锦案是他接的第一个案子,代理它的这10年正是他的律师生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10年。
十年之变
其实,陈建军和乔艳锦经历的10年,也是他们身边几乎所有人的10年。
这10年,5次审判,换了5个合议庭,而控、辩双方却始终没变。陈建军说,其实主诉的检察官已经从当年的公诉处的检察员升为另一部门的主任,却一直没能“扔”出这个案子。法庭上的她已经由最初的态度认真变成“这么多年了,案情都清楚了,简单说点儿吧”!而辩护律师却从工作关系变成了无话不说的老大哥。
这10年,连陈建军都说不清自己为了上访去过多少趟石家庄和北京了,村干部换届了、司法所所长换任了,而他身边却始终跟着一直没变的镇信访办主任。“我跟了建军10年了,我们都成朋友了。奥运期间,我天天跟着他,可还就一眼没看住他,他就跑到北京去了”。这位身材高大、面色黝黑的大男人,说起截访,也是一肚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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