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退休教师房产证被扣状告大学

  本报讯(记者高健 通讯员杨清惠)“我1955年就进入北京邮电大学了,我们都是70岁到80岁的老人了,可是我们连自己的房产证都没有,学校就是侵权……”被上诉人席上,北京邮电大学退休教师徐老师义愤填膺地说。前天,市一中院审理了一起13名退休教师状告北邮房产纠纷案件。

  据一名退休教师称,1996年12月,他们按照北邮向职工出售住房办法,购买了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院的房屋,并向北邮交纳了购房款。可是北邮一直扣押房屋产权证,迟迟不执行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退休教师们要求北邮无条件交还房产证。

  北邮一审辩称,学校正在进行房产证发放工作,但退休教师必须签订供暖协议书,还要就有关物业管理问题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一审法院认为,北邮未能及时把房产证发给退休教师,行为显属不当,侵犯了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判令北邮立即无条件给13名退休教师发放产权证。北邮声称发放房产证不能无条件,退休教师应当承担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比如供暖费、物业费,遂提出上诉。

  “我们如果没交物业费等费用,学校可以告我们,这和房产证没关系,完全是两码事。”周老师说:“我的爱人在一审时还出庭了,二审期间就去世了,就因为没有房产证,我无法行使继承权。”“我们拿回房产证是权利,交还房产证是学校的义务。”一位退休教师补充说道。此案将择日宣判。RJ210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退休 状告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