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贾羽中郑越超) 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西安假护士拐婴案(本报2009年12月29日四版曾作报道),6月8日该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葛倩茹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11月21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葛倩茹冒充护士进入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部妇产科9号病房,谎称要给张某女儿进行检查,从张某的陪护亲属屈某手中骗走张某出生不足24小时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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