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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婆假借投资圈地百亩 为融资诈骗银行千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02:10  法治周末

  清代著名红顶商人胡雪岩有句名言:“八个坛子七个盖,盖来盖去不穿帮,这就是做生意。”在他看来,坛子可理解为实业,盖子是融资,坛子、盖子虽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不穿帮”,现金流不断,企业就能实现快速发展。

  但现在,一些人却“空手套白狼”,手上一个“盖子”都没有,也敢包揽七八个“坛子”的业务。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警方破获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江建柱 法治周末记者 胡新桥 发自湖北黄石、黄冈

  位于长江之滨的湖北省浠水县散花工业园内,大片的土地上,油菜花稀稀落落,田边堆积着一些黄沙。

  附近的村民介绍说,这块耕地有100亩,两年前就被县里圈给浙江人陈雁用于办厂,但从来没有动工,这块地就一直闲置着。

  陈雁何许人也?土地为何长期闲置呢?

  浠水县一位领导称:“陈雁是东大集团的董事长,她计划在这里投资1.5亿元办厂。但她很长时间没露面了,我们目前不知道她的具体下落。”

  陈雁究竟到哪里去了?

  工商局出“内鬼”“负婆”摇身变富婆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陈雁并没有失踪,而是在与浠水县仅一江之隔的湖北省黄石市。与浠水县领导的表述不同,她的身份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涉嫌诈骗罪。

  在黄石市公安局,陈雁的底细被查得一清二楚。

  1965年1月,陈雁出生在浙江省杭州市。

  大专毕业后,她进了一家机械厂,担任会计工作。1997年,企业改制后,她主动要求搞营销工作,走南闯北推销产品;空闲的时候,她还兼职做保险。通过几年的奋斗,陈雁积累了几十万元。

  2000年,陈雁与哥哥合伙投资了100万元,成立杭州东大变速器制造有限公司。经过5年经营,公司累计盈利300多万元。

  然而,陈雁很不满足,一心想发大财。她认为,仅靠公司现有资金滚动发展,速度太慢,必须搞资本运作,用别人的钱来发展自己的企业,才能发大财。

  2006年年初,陈雁开始高息集资,以更新公司的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但丈夫劝她不要冒险。陈雁反问:“人家这样操作都能成功,我为什么不能?”

  商场如战场,陈雁这一决定以失败告终。至2007年年底,陈雁欠下531万元巨额债务,无力偿还,公司濒临倒闭。不久,丈夫带着孩子离她而去。

  就在困窘不堪的时候,陈雁观察发现,当地一些商人利用中西部省市热情招商引资的政策空子,以投资办厂为名,大肆圈地,再转让土地赚钱,迅速暴富,身家千万。

  公司办不下去了,丈夫带着孩子走了。陈雁正不知该如何是好,一个在湖北省大冶市做生意的老乡刘强透露,当地非常欢迎浙江商人去投资办厂,条件非常优惠。只要投点小钱圈块地,然后一转手,轻轻松松就可以赚不少钱。

  2008年春节刚过,陈雁赶到大冶市“投资办厂”。她知道,只有注册一家公司,打造一个投资平台,才能开展投资圈地活动。

  当年4月,陈雁通过刘强认识了黄石市新亚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老板王林富(浙江省台州市人)。3人商议,拟共同出资成立湖北省大冶市东大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但他们都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怎么办?

  很快,新亚公司副经理贺雷进入他们的视线,让其帮忙找一家“营业执照代办公司”,虚假注资。随后,贺雷通过公司的会计肖传芬,联系到大冶市工商局职工蔡明祥。蔡明祥控制着一家代办营业执照中介公司。

  蔡明祥告诉他们,代办一家1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供办理营业执照公司的名称、地址、股东人员组成及股金分配比例情况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交纳6.5万元的“代办费”。

  有钱好办事。陈雁等人通过蔡明祥伪造了一系列注册公司所需的资料,蔡明祥则利用自己的便利,一路“绿灯”为陈雁办好了营业执照。

  2008年5月22日,陈雁领取了大冶东大公司的营业执照。执照上写着:法定代表人———陈雁。

  假投资真圈地 亿元办厂如镜中花

  此后,陈雁买来高档的时装和化妆品,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富婆”模样。她还将营业执照的副本时刻带在手提包里,里面有印刷精美的“东大集团”名片,上面标明自己是董事长。

  万事俱备之后,陈雁四处放风:寻找可以投资亿元的大项目。

  此时,长江对岸的浠水县畜牧局局长周克俭,正在为县政府分配的5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而愁眉不展。由于任务压头,畜牧局上下齐动员,千方百计招商引资。

  得知陈雁正在寻找投资的大项目,周克俭立即主动邀请她前来考察,并在豪华的宾馆里宴请她。酒足饭饱后,陈雁表态:愿意在浠水投资4亿元建厂。

  然而,当周克俭了解到陈雁的东大公司注册资金才1000万元时,对她“投资4亿元”的实力有所怀疑。

  为求稳妥,他特意率队赶到杭州考察。在杭州,陈雁陪同浠水县的考察团对其“合伙人”王林富的工厂进行“暗访”,打消了周克俭等人的疑虑。

  考察返回后,周克俭向浠水县领导作了汇报,基本认定陈雁具有投资实力。

  不久,县领导带领一大群科局负责人,前呼后拥地陪同陈雁到散花工业园实地考察。从来没有受到如此礼遇的陈雁,指着一大块地豪气地一挥手说:“这地方不错。”就这样,这100亩地就被圈定为“东大集团”的建设基地。

  圈地完毕,陈雁对陪同一旁的浠水县有关领导说:“感谢贵县的热情款待,我决定先期投资1.5亿元,马上签意向协议。”

  据浠水政府网介绍:2008年6月10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再签大单,湖北东大集团与我县正式签订首期投资1.5亿元的意向书。县领导8人、县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出席签约仪式。县长与湖北东大集团董事长陈雁签订了项目投资意向书”。

  《黄冈日报》这样报道:“……项目将在一年内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农用车变速器齿轮、轴、汽车变速器等产品,可实现年产值1.5亿元。”

  圈地虽然成功,但自己没钱缴纳土地出让金,就不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不取得土地使用权,就不能进行土地转让或者用土地抵押贷款,也就不能将浠水县给予的优惠政策变成实实在在的人民币。当时散花工业园里空闲的土地比较多,即使挂牌,也没有投资商接盘。

  虽然没钱,但陈雁常常拿着刊登有她形象的报纸到处炫耀:“看,我在浠水县买下了100亩土地。”她以此迷惑招商引资的官员,借机骗取一些礼品、红包,应付日常开支。

  2008年11月,高速公路修到了浠水县散花工业园,园内的土地突然大幅度增值。陈雁闻讯,赶紧计划筹钱缴纳土地出让金。

  可是,钱从哪里来?

  为融资再造假 诈骗银行千万元巨款

  不久,在一次同乡会上,陈雁认识了同是杭州人的史学军。由于大冶东大公司是个空壳公司,陈雁决定聘请史学军为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的“融资”工作,并许诺“融资”成功后可分给他3%至5%的提成。

  史学军受聘后,给陈雁介绍了专做假银行承兑汇票“生意”的杭州人惠萧明、楼少春、徐德志。

  陈雁决定与他们一起做“生意”,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的钱,“贴现”成功后五五分成。

  随后,惠萧明通过昔日“牢友”纪有书的介绍,从刘爱民(另案处理)处购得假银行承兑汇票,再按票面金额12%的价格转售给楼少春。

  2008年12月30日,陈雁、史学军伙同徐德志将一张票面金额为3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以所谓“质押贷款”的方式,采取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伪造质押贷款所必需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证明文件和相关贴现材料等欺诈手段,在黄石市商业银行团成山支行诈骗到贷款270万元。

  首张假银行承兑汇票成功骗到巨额贷款,他们将钱私分一空,买名车、买时尚服装,出入高档酒店。就这样,一个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浙商集团”形成了。

  2009年2月20日,陈雁、史学军、徐德志企图用一张7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到黄石市工行杭州路支行实施贴现诈骗,但被识破,当即予以没收。

  2009年3月20日至4月20日,陈雁、史学军、徐德志等人,先后将14张票面金额共计为1696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以所谓银行贴现的方式,伪造相关材料,分8次到黄石市农业银行天津路支行实施诈骗。

  为了达到目的,陈雁将她在浠水县“投资”的报纸和与一些县领导的合影拿出来,给银行经办负责人过目。

  银行负责人信以为真,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使陈雁用10张票面金额共计1100万元的假承兑汇票,贴现诈骗现款1089万余元。之后,她分得323万余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挥霍。

  就在陈雁等人得意忘形的时候,黄石市农业银行天津路支行的信贷审查员发现大冶东大公司一笔200万元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有人为修改的痕迹。该行在随后的复查中发现,自3月20日以来所办理的共计1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为假票据。黄石市农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得知信息,当即报警。

  当年4月30日,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将陈雁抓获。其他的同伙闻讯潜逃。

  当年10月29日,陈雁因涉嫌虚报注册资金罪和票据诈骗罪,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久,大冶市工商局蔡明祥因违法给陈雁打开代办公司注册登记的“方便”之门,随之落网,经检察机关公诉后被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

  案发后,警方只从陈雁处追缴回赃款14万余元,从其他人员追缴回来的现款也只有150万余元。黄石市农行天津路支行损失巨大。截至目前,黄石市农行已有1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法纪处理。

  目前,史学军、徐德志等犯罪嫌疑人(陈雁的同伙)已被抓捕归案。

  ■链接

  形形色色的招商引资诈骗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纷纷推出招商引资的各类优惠政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的心理,借机诈骗敛财。

  骗子们的手段形形色色,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投资建厂为名,骗取合同款和工程款。在没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夸大履行能力,骗取对方的信任与自己签订合同。二是以虚假项目为诱饵,骗取保证金等各种费用。诈骗者多以某某大公司为名,虚构主体身份,骗取外地企业的信任,要求对方先给付工程保证金等各种费用,得手后即逃之夭夭,“空手套白狼”。三是以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敛财。

  骗子利用人们急于改变家乡面貌、发展地方经济的心理,为人们“制造”了一个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发展机遇”,“描绘”了一幅美好无比的“宏伟蓝图”。一旦上当,就会使国家、企业、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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