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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农民请人发帖讹传派出所长持枪抢劫38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功尚 特约记者徐雁初)郧西县六旬农民方某,在网上讹传“派出所长持枪抢劫38万元”的消息。方某因涉嫌诬告陷害他人,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郧西县检察院介绍,今年63岁的方某,是郧西县城关镇民联村9组农民。几年前,方某与他人合伙租赁县城鸿志大酒店一楼门面从事经营活动。近年来,门面承租费用逐步提高,方某不堪承受,便对酒店所有人之一的郧西县公安局副局长邓某产生怨恨。

  去年9月,方某请人将“邓某在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曾经在该县黄龙山金矿持枪抢劫一外地购金客商现金38万元”的帖子发到网上,并向县纪委及检察机关等举报。

  看到网上的帖子后,为证明自己的清白,邓某请求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调查此事。经过调查,邓某并不存在持枪抢劫购金客商现金38万元一事。

  面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方某终于承认,“派出所长持枪抢劫”是道听途说来的,没有核实。他请人将所谓事实写成文字,在网络上发布。方某说,他发帖和检举的目的,是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对邓某伙同熟人低价购买鸿志大酒店一事的注意,并对其进行调查。

  14日,邓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并非鸿志大酒店的股东之一。他说,数年前,妻子下岗在家,曾拿出10万元入股该酒店,现已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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