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500多人签名呼吁严惩雇凶者

  据石粉厂原员工说,当时石粉厂购买北京一家化工学院的配方,发展势头很好,是当时全国最大的母料生产厂之一。

  档案显示,刘志刚1975年下乡,1978年招工进入建德县砖瓦厂工作,1984年调入石粉厂工作。

  让刘志刚耿耿于怀的事件发生在1991年。此时,刘志刚是石粉厂的供销员,蒋望楼是科长。

  刘志刚称:“其中有一件事情,就是说我把厂里的技术偷卖到外面去,我说我技术都不懂,怎么偷卖到外面去呢?他 (蒋望楼)也不管,逼着那个厂长,说我有那样的事情,当时厂里还下了文件,说我吃里扒外,我就打了报告,我要求辞职,但蒋望楼不愿意我辞职,一定要把我开除。”

  对于此事件,蒋望楼的妻子芦丽华则另有一种说法,“蒋望楼曾经跟我说起过这个事情,刘志刚当时把厂里的配方偷卖出去,那属于商业机密,当时厂里要把他送到相关部门,这样的话要被判刑的,当年我老公觉得刘志刚还年轻,说让他自动离职比较好,刘志刚现在反过来这样说,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查阅当年的档案材料,基本可以还原当年的事件经过。

  1991年8月28日,石粉厂“两委”扩大会议的档案显示,当时会议的主题是讨论“罗某、刘志刚‘吃里扒外’ 行为”。文件称,罗、刘两人协助,指导温州吴某上母料产品,解决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当时厂里找到刘志刚,但“当日刘志刚态度极端傲慢,拒绝回答”。

  档案显示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有人甚至称,“根据性质、后果,怎么处理都不过分,都弥补不了石粉厂的损失”。此次两委扩大会议,共有9人参加,但与会人员中并没有蒋望楼。

  1992年5月1日的石粉厂文件显示,“自今年三月份以来,刘志刚无视厂规厂纪,连续旷工达36天,为严肃纪律,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决定予以除名”。

  相关档案还显示,当时因为“出卖本厂技术和配方”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不止刘志刚一个,而同期离职的人则至少有5个。

  从此以后,两人分道扬镳,刘志刚在外办起了自己的企业,而蒋望楼在1996年升为厂长,2000年企业改制时,蒋亦在外面办起自己的工厂。

  此后的一次斗殴事件,让刘志刚更加心怀怨恨。

  按刘志刚的说法,“他(蒋望楼)也出来办厂了,他认为有些业务单位是他的,说你刘志刚是不能去做的,我说生意,自己做自己的,我肯定认为自己没有错的,结果他叫来一帮人赶到我们厂里,把我们的人打了一顿,打得三四个人住院”。

  当地派出所随后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调解处理。蒋望楼并没有出现在现场,但打人的两个人是他的徒弟,刘志刚认为“ 这件事和蒋望楼脱不了干系”。

  再后来,刘志刚趁着兰溪市一次招商引资的机会,将企业搬到了兰溪市。在兰溪,刘志刚“青云直上”,先后当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同时担任外来投资商会副会长,身价也逐年高升。

  尽管如此,但刘志刚的心结一直未能解开,终致酿成血案。

  1500多人签名呼吁严惩凶手

  2009年12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震惊当地的故意伤害(致死)一案。

  法庭上被告人的陈述,让这起血案的来龙去脉更趋明晰。

  2008年间,刘志刚与吕开端在车上,无意间提起“要报复仇人”。

  随后,吕开端四处物色人选,他找到了黄某,周某,陈某等4人,这4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

  2009年6月10日,刘志刚带领吕开端对蒋望楼及其车辆、工厂、上下班路线进行“踩点”熟悉。

  刘志刚告知吕开端:“这个人(蒋望楼)从小学武的”,“在寿昌有很多徒弟”、“教训他的时候多叫几个人”、“ 教训的时候要小心点”。

  刘志刚在事前支付了2万元给吕开端等人,案发逃亡途中,刘志刚通过银行打了10万元给吕等人。

  6月11日,血案发生,尸检报告表明,被害人蒋望楼“系遭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严重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

  此案在当地反响巨大,有1500多名群众签名呼吁,要求严惩雇凶者刘志刚。

  一位庭审旁听人员认为,雇凶者刘志刚目无法纪、主观臆断、心胸狭窄,是酿成这个惨剧的根源。

  检察机关对此案的起诉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来自浙江大学法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数名专家,在庭审后对此案进行研究论证认为,全案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为什么17年来怨恨越积越深,刘志刚对“报仇”仍念念不忘?来自浙江工业大学的一位专家认为,根据歪曲心态学理论和犯罪心理规律,报复念头积压的时间越长,其积累的动能就越大。

  在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庭审中,由于悲愤,蒋望楼妻子芦丽华在法庭上多次情绪失控。对于失夫之痛的芦丽华来说,过往的186天,她是数着日子过的,“我只是为我丈夫讨一个公道,我也不要什么民事赔偿,我强烈要求法院判处刘志刚死刑立即执行,刘志刚身为政协委员也好,拥有数千万家产也好,你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吗?!”

  编后:

  近几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富豪雇凶杀人案让人触目惊心。

  像本文提到的血案,刘志刚不仅毁了死者一家的幸福,也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及家庭幸福,同时也让5个被雇佣者的家庭蒙受悲痛。

  但愿,这样的悲剧往后不再上演。

  如果刘志刚用“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来为人处世的话,那么这起本不该发生的血案也就不会发生了。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再大的宿怨,也不能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法律与生活

更多关于 雇凶杀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