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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弟报仇雇凶砍伤公安局副局长

  本报讯 (记者梁洪 通讯员 何慧仁 韦静) 轰动一时的“11·1”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雇凶报复残害公安局副局长案又有新进展。12月10日,武鸣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放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覃品贵,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邓建福、覃祖卫、黎永贵、王子亮。

  覃品贵是武鸣县木薯办职工,其弟弟覃举联因涉嫌犯罪被抓,他认为是该县公安局副局长梁宏清下的命令,且认为梁宏清平时为人张狂,利用职权报复他人,遂对梁宏清怀恨在心。今年8月25日凌晨1时许,覃品贵到武鸣县城新华路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到梁宏清家大门上,点燃后离开,后被梁宏清家人及群众及时扑灭。事后,覃品贵还找人打匿名电话威胁梁宏清。

  今年10月的一天,覃品贵找到武鸣县府城镇人邓建福(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001年刑满释放),商定出钱让其找人杀梁宏清。

  邓建福与廖当贵(在逃)和与其一起做生意的同乡覃祖卫(曾因犯赌博罪被判刑,2008年6月刑满释放)商量此事。后覃祖卫将同乡黎永贵(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2008年5月刑满释放)介绍给廖当贵,廖当贵许诺黎永贵事成后给其2万元。10月31日,黎永贵约同乡王子亮(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008年11月刑满释放)赶到武鸣县城,廖当贵将梁宏清的基本情况告诉给了黎永贵,黎永贵和王子亮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在武鸣县城新城路29号门前人行道上守候。次日凌晨0时28分,梁宏清经此地准备回家时,黎永贵、王子亮持菜刀对其乱砍,梁宏清奋力反击,仍身中9刀。

  两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梁宏清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黎永贵、王子亮逃到南宁,邓建福先垫付了1.9万元交给廖当贵,廖当贵留下了2000元,给了黎永贵1.5万元、覃祖卫2000元。

  11月11日,公安机关分别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武鸣县检察院随即依法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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