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销售经理雇凶砍死厂长被判死缓

  四被告被判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40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笑尘)今年4月,三水当地某铝业公司生产厂长吴某遭三名陌生男子活活砍伤致死。警方查明,买凶杀人者为该厂的销售经理胡高峰。佛山中院昨天向媒体公布,该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高峰死缓。

  经理雇凶“教训”厂长

  胡高峰今年35岁,是河南省平舆县人,案发前在位于三水乐平镇的佛山某铝业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吴某遇害前是某铝业公司的生产厂长。

  据胡高峰称,他对吴某不满,源于吴某曾扬言三天内把他赶出厂,还有吴某在厂里处事不公。今年4月的一天,胡高峰与下属陶盼峰在三水乐平镇某山庄吃饭,喝了几杯酒后,胡高峰要陶盼峰找人给点“颜色”吴某看看,然后从身上掏出5000元给陶盼峰。

  被刺中动脉厂长身亡

  陶盼峰随后找到吕卫峰,吕继而找到韦小朋和韦小龙、张小松(后两人另案处理)。据供述,陶盼峰当时的意思是有“领导”想找人教训厂长,把厂长的腿刺伤,使其不能上班。

  今年4月22日16时30分许,韦小朋、韦小龙、张小松三人分别持事先准备的尖刀、铁棍、铁锤等工具,来到佛山某铝业有限公司门前,找到了正在与妻子一起乘搭摩托车出厂的吴某。三人随即上前对吴某实施殴打。韦小朋持尖刀,按着陶盼峰的意思,捅刺吴的右大腿两刀,没想到这两刀致使吴某右侧股动静脉断裂,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当天下午,胡高峰还假意到医院去探望了吴某。案发后,经过多方调查,警方认为胡高峰的嫌疑最大,先后将胡高峰、陶盼峰、吕卫峰、韦小朋4人抓获。

  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高峰死缓,其余被告人分获无期徒刑及十三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四被告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7232.89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雇凶 砍死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