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猝死案下午宣判
新源里中学已恢复篮球训练 校长助理表示 赔偿问题将听从判决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高中生小贺在校内进行篮球训练时,突然晕厥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小贺的父母将新源里中学告上法院,索赔80余万元。
朝阳法院将于今天下午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今天上午,记者就该案采访了当事双方。
孩子母亲不知下午宣判
今天上午,记者先是致电小贺的母亲,她表示尚不清楚下午宣判。
记者随后联系上小贺的姑父陆先生,他一直负责代表家属处理这起索赔案。“小贺的父母就这么一个孩子,也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出事后父母精神受到重大打击,不敢让他们自己上法院打官司,怕再受刺激。”陆先生说,小贺的爷爷也是深受打击,几乎每天都哭一场。
据陆先生说,出事后,学校仅向小贺家给予了5万元的“道义补偿”,小贺父母只好将学校告上法院,再讨赔偿。“学校对小贺的死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陆先生说,小贺还只是个未成年人,而出事当天政府已发布为高温橙色预警天气,但学校却没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陆先生表示,在这样的天气情况下进行户外篮球训练,现场水泥地面温度极高,而且通风条件也很差,对身体健康无疑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学校完全应预见到这种危害后果。
另外,陆先生还认为,小贺当天参加篮球训练是为了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却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学校应对此负责。
陆先生说,小贺的父母希望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官司多拖一天,亲人的痛苦就会多增加一天。”
学校:我们听从法院判决
在小贺家提起诉讼后,北京市新源里中学曾表示,学校不可能以孩子的生命为代价去博取荣誉,校方对小贺同学的不幸去世表示悼念,并表示会尊重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
同时,学校还表示,从往年的体检情况来看,小贺并无身体异常,能够进行篮球运动。
小贺猝死事件属于学校和家长都不能预见的意外事件,校方和家长双方均无过错。校方愿意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责任。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新源里中学校长助理王先生,他表示,在小贺出事后,篮球训练暂停过,目前已经恢复,学校方面专门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注意事项和运动常识的教育的培训。“课外活动是素质教育的方向,不能怕出事就不搞了。”王先生表示,学校对学生开展课外活动还是持支持态度。
关于对小贺如何进行赔偿的问题,王先生表示学校将听从法院的判决。
案件回放
小贺是北京市新源里中学的高二学生。身高1.9米的他在高一时就被校方选中进入学校篮球队。2009年6月1日,在篮球训练中,小贺突然意外猝死。
当天17时30分许,小贺在学校的组织下,在户外进行篮球训练时突然晕厥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贺的父母在赔偿问题与学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对小贺之死承担全部责任,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