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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花万元雇学生杀情敌

  据深圳商报报道 青岛女教师张某因第三者插足,雇请学生来深圳杀情敌,而5个刚入行的“年轻杀手”,却误把刚下班的清洁女工王某当成暗杀目标,把王某撞成植物人。昨天,深圳市检察院对张某及5名凶手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清洁女工王某的丈夫,则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了4000万元的天价赔偿。

  2008年11月中旬,因个人感情纠葛问题,被告人张某找到她以前教过的学生石某商议,由石某找人将居住在深圳的李某(女)绑至车内灌入迷药后投河淹死,并许诺给予酬金。被告人石某向被告人侯某告知此事,侯某答应参与并介绍胡某、常某一起参与。其后,张某分两次给石某12000元作为活动经费。

  2008年11月29日,石某、胡某、常某、侯某4人从青岛租来一辆黑色现代小汽车,驱车千里来到深圳,在确认了李某的住址后,他们住进附近旅馆。后来几个人发现,在深圳若想把一个人淹死实在太难,于是将原计划改成直接开车将李某撞死,张某再次向石某提供2万元。

  2008年12月5日6时许,当清洁女工王某经过时,石某误以为目标人物李某出现,胡某开车加速撞向王某,导致清洁女工王某全身多处损伤,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同年12月6日上午,凶手在宾馆被抓获,随后,一如往常在学校上课的张某也被抓捕归案。

  记者了解到,张某和石某等6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近期将在法院进行审理。

  在附带的民事诉讼里,受害人家属提出了4000万元的天价赔偿额。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欧湘富认为,这个赔偿数额合理合法,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算出来的。其中包括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各种法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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