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丹跳楼死了!”
2009年6月28日凌晨4时许,一名女高一学生从学校宿舍5楼的纵身一跳,给即将圆满结束一个学期教学的衡阳县第六中学(以下简称“衡阳县六中”)抹上血腥一笔。
6月29日晚上11时,在校方和死者家属召开的协商会上,唐丹的生命以当地农民年平均收入4000元一年的赔偿价格达成协议,算到20岁,还出于人道主义多给1.4万元,总计9.4万元。
事发一个月来,唐丹的父母仍无法平息悲恸,对于协议书上家长要为女儿之死承担主要责任、女儿死后两个多小时才接到校方通知,以及女儿生命被以4000元/年作价的做法,他们至今难以接受。
而让前去调查采访的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心情尤为沉重的是,这个18岁少女因为蹊跷的原因决绝离世后,引发的却是关于赔偿的计算方式的争执,并没有人深入调查和考证女孩自杀的真相,包括家长和学校。
女中学生莫名跳楼
6月中旬,为庆祝自己即将到来的18岁生日,唐丹做了平生最奢侈的一件事:她拿着给别人擦皮鞋赚来的100元钱,带着9岁的妹妹唐慧,在衡阳市繁华的解放路买了一条80元钱的蓝格子裙。
10多天后,这条还没有来得及穿的新裙子,成了她的生命祭奠。
至今,唐振德清楚地记得:6月27日清晨,星期六,他跟妻子李启香在睡梦中听到开门声,他隐约感到是女儿唐丹回来了。虽然对女儿的一大早回来感到有些意外,但他没有起床。
“她从回家到离开,前后不到10分钟。”离唐振德租住的房子不到10米远的唐丹的姨父刘庭保说。那天早上,他看见唐丹带着一个女同学早早回来,路过他家门口时,还跟他打了招呼。
往常,唐丹每逢周六就会回家,吃罢中饭后,拿20元零花钱就返回学校补课。可这个周六,唐丹一早离开租住在衡阳市中医院家属楼宿舍的出租屋后,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翌日凌晨——6月28日早上7时许,唐振德突然接到唐丹的班主任肖老师打来的电话:“请赶快去南华大学附一医院急诊科,唐丹出事了!”
唐振德挂了电话一路飞跑向不远处的南华附一医院。
他被几个老师搀扶着来到太平间后,看到了躺在停尸柜里的唐丹,“老师说唐丹是跳楼自杀的。我无法接受,我好端端的女儿,怎么会自杀?他们说不知道。”
随后,唐振德被校方安排到衡阳市电力宾馆,“不久后,公安方面送来了死亡鉴定书,上面写着:‘手、脚、腹部多处骨折,颅脑粉碎性骨折致死。’”
让唐振德无法接受的是,他在宾馆的不到两个小时内,在没有告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女儿唐丹被校方送到了衡阳市殡仪馆:“在我的要求下,法医给我女儿做了尸体解剖,结果跟警方的死亡鉴定差不多。”
据唐振德的亲属回忆,6月28日上午唐丹被校方送往殡仪馆后,当天下午3时,在亲属没有弄清死因的情况下,一个关于唐丹的死亡赔偿协商会,在多部门的参与下,在衡阳市电力宾馆匆匆召开。
但当天并没有达成协议。
事发次日一早,唐振德带着姐夫刘庭保等人赶到出事现场。“我们发现,现场全部被清洗,学校也不允许我们跟学生打听情况。”刘庭保说。
唐振德等人从学校回来后,双方又开始在电力宾馆就学校赔偿一事开始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