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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矿工杀害工友敲诈矿主28万

  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余建文 曾志初

  本报讯 四个来自四川的矿工为了图谋“矿难”赔偿,居然把一个名为张某发的四川老乡,骗到永安市槐南乡铁矿一矿洞内杀害,后又谎称矿难向矿主索赔。然而,在尸体火化时,不知是假的矿主,却找到三明市某医院的司机尤某南,要求提供一张死亡证明,尤某南因此先后得款2万元。昨日记者了解到,尤某南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近期被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09年3月16日16时,犯罪嫌疑人杨某、丰某等人,经预谋,在永安市槐南乡铁矿731矿洞,将张某发杀死,后向矿主罗某樵、罗某山、陈某富索取赔偿金28.5万元。据悉,该案由公安部督办,目前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办理中,5月,在四川省雷波县公安局的协助下,三明市警方在四川抓获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

  令人意外的是,被敲诈后,矿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隐瞒事故,张某发的尸体被运到永安市殡仪馆,为了将尸体火化,次日,矿主罗某樵、罗某山找到三明市某医院急诊科的司机尤某南,将死者张某发的户口簿和1万元钱交给尤某南,请尤某南帮忙开具一张死亡证。尤某南找到医生俞某,拿到了张某发的死亡证明,并给了俞某800元人民币。

  当晚11时许,尤某南告诉罗某樵,死亡证明还需到槐南派出所加盖公章,罗某樵称无法办到,并答应再给尤某南1万元。

  3月18日早上,尤某南通过一个办假证者(目前在逃),改制了一枚“三明市公安局水东分局”的假公章,然后盖在张某发的死亡证明上。之后,尤某南将有关张某发的死亡殡葬证交给罗某樵,并一起到永安市殡仪馆办理张某发的尸体火化手续,使得张某发的尸体顺利火化。案发后,经鉴定,所谓的“三明市公安局水东分局”公章印章印痕与样本印章不一致,系伪造印章所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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