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怀疑工友勾引妻子,来晋江打工的湖北人陈某,将对方砍伤。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半。
今年1月,陈某夫妻一起进陈埭一制衣厂上班。陈妻秦某为人热情,跟周围工友相处融洽,包括25岁的江西人肖某。过年时,肖某曾打过几个电话给秦某拜年,节后上班,两人又有几次通话,陈某将此视为肖某在勾引自己妻子,并质问肖某,但肖某否认。
2月28日晚,陈某听到有人敲门,可打开房门一看,除肖某外别无他人。于是陈某更加断定,肖某与妻子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第二天早上,在工厂洗手房,陈某持菜刀砍伤肖某。经鉴定,肖某脸部等多个部位损伤程度达轻伤。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持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