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苏雁威
2009年6月22日 丰泽区检察院
昨日,检察官在看守所里提审了48岁的中年妇女杨某。做完审讯笔录,检察官要求杨某看看笔录并签名,可杨某说什么都不愿意,说自己是文盲。
“检察官!检察官!”正当检察官转身准备叫同事来作证明时,杨某突然很诡秘地冲检察官招了招手。觉得有些奇怪,检察官停下了脚步问道“什么事?你大声说,没关系。”“你家是哪里的啊?”“福建,什么事?”女人随后压低了嗓门说,“你住哪?我让家里人和你联系好不好,我让他们去筹点钱,你帮我摆平这宗案子怎样?我们会报答你的。”女人的妄想马上遭到检察官义正词严的批评教育。
这个妄想通过贿赂逃脱法律制裁的杨某,2002年,曾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3年。去年1月至今年3月间,杨某在泉州市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租了一处民房,从湖南分批购买430种14522本书籍、2481盒音像制品,贩卖牟利。今年3月,丰泽文化局接到群众举报,当场查获上述书籍、音像制品。经鉴定,这些书籍和音像制品均为非法出版物,其中438本书籍系淫秽物品。
检察官介绍,法律规定,贩卖淫秽图书200~400册以上,就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杨某以非法经营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