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高宏伟 整理/郭敬波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我目睹了一对对怨偶为了冲出围城,身心疲惫地坐在原、被告席位上,形同 仇人。在一番苦口婆心调解之后仍然难以让他们破镜重圆的情况下,看着他们或喜或悲地领走离婚判决,我努力保持着一分淡 然,虽然俗语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但当结婚证再也难以唤起甜蜜回忆,而成为一个无法逾越的羁绊的时候,也许 一纸判决真能让他们的幸福获得重生吧。
然而,近来审理的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却让我在震撼中感悟颇多。
面色蜡黄的原告、缺席的被告、泪流不止的家属……这一切让这个设在原告病榻前的临时法庭庄严之外更多了一份悲 凉。
“经过公告,被告今天没有到庭参加诉讼,鉴于你的身体情况,今天咱们在这儿开庭,原告你简单陈述一下你起诉离 婚的理由。”
我尽量简化庭审程序,对生命垂危的原告来说,复杂的庭审程序不只是烦琐,更是一种折磨。
“我与我妻子8年前认识的,我们也曾经有过甜蜜的热恋与如胶似漆的婚后生活……”躺在病床上的原告面对着天花 板,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有气无力,更像是在讲故事。在说这些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了原告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幸福。
“就在去年,她突然丢下了我和我们5岁的女儿,人间蒸发了。我后来才知道,她早就和一个男的关系密切,有人看 到他们在别的地方出现,但每次我找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
正如一首歌里唱的那样,“男人脚步赶不上变心的翅膀”,又一个7年之痒的故事,让我在心里思忖:找到又能怎么 样呢?
“她又没有提出与你离婚,这说明她心中还有你,也许她有一天会回到你身边的。”对于离婚案件,我按照法律规定 首先进行调解,但说这些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空洞与苍白。
“我等不到那一天了!有什么比抛夫舍女更可恶的呢?我觉得她心里既然不再有我,不再有这个家,说明夫妻感情已 经破裂,所以我起诉要求离婚。”原告的表情哀怨而坚毅。
“但是,你的病情你自己清楚,你觉得还有这个必要吗……”没等我说完,原告打断了我的话:“我知道我是肝癌晚 期,没有多少日子了。我起诉离婚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我女儿的抚养权,我走之后,女儿由我父母来抚养。另外,既然已无夫 妻情分,那就让她自由地去吧,我也能走得坦然……”
爱情如同一根被两人拉紧了的橡皮筋,谁先松手了,受伤的肯定是对方。当伤者无法抓住已经逝去的情感时,就会像 抓救命稻草一样去争取儿女的抚养权,儿女也许是他们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的最好药物,也是他们报复对方背叛爱情的一个方法 。所以,儿女抚养权的争夺往往成离婚诉讼的争执焦点。
然而,坚硬的法律永远无法割裂开柔韧的亲情,我不得不告诉原告:“即便是离婚了,你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但在你 去世之后,你妻子仍然是你女儿的法定监护人。”
听到这些,原告显得有些无奈与遗憾,但他还是坚定地说:“即便如此,我还是要离婚。”
死神的脚步已经让原告经不起太长的等待,我决定当庭宣判。原告没能站立起来,但还是示意家人把他扶起来靠在床 上,当我宣判“准予原、被告离婚,女儿归原告抚养”的时候,原告的表情欣慰而又释然:“我并不是一个被抛弃的人……”
感情本来就是一个混沌体,要冲出“围城”与固守“围城”者,都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作为居中裁判的法官,除了 用法律来理性地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外,我很少融入自己的情感去对某方施以同情,然而,听到原告最后的那句话,我还是 感觉到鼻子有些发酸。我悄悄背过身去整理自己的情绪,来保持法官的仪表。
回到法院后我很快制作了判决文书,并交付领导签发后打印。第三天,当我拿着判决到原告家送达的时候,得知原告 在前一天已经去世了。
这一判决,成了永远无法生效的判决……
对于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人来说,原告已经知道自己起诉离婚无任何实质意义,仍然坚持离婚,把弥留的宝贵时间用 来处理一件在外人看来无意义的事情,在释然的表情背后,是他对那份感情的无法释怀,在怨恨的同时,难以隐藏他对妻子的 眷恋。
婚姻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双方共同苦心经营,而这项工程的建筑材料不是钢筋、水泥,而是忍让、理解、信任、 忠诚!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多地考虑自己的精细感受,却越来越少地把视线投给道德和责任。法律并非“围城”之墙,不可能 维系住一个感情破裂的家庭,但亲情即便藕断也会永远丝连。愿逝者安息,愿他的妻子能够母性回归,善待他们的女儿吧!合 上卷宗,我默默地为他们祈祷。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5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