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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韩根南 记者 罗剑华
晨报讯 无证驾驶车辆来沪行驶,并在交警令其接受处罚时强行逃离,后又开车将增援民警故意撞伤。日前,这名来自江苏的无业人员王海涛,因触犯妨害公务罪,被闸北法院判处入狱1年6个月。
去年5月18日,王无证驾驶一辆安徽牌照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从南北高架临汾路匝道驶至共和新路。当其驾车由南往北行驶时,由于违章强行向左变道,被执勤民警发现,并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然而,王海涛不仅没停车,反而强行逃离,执勤民警当即驾车追赶。逃离过程中,王海涛驾车行驶到共和新路、汾西路路口后向左掉头,又沿共和新路由北向南继续行驶到临汾路,由于遇到前方红灯被迫停车。这时,执勤民警冲到王的车辆前方示意他下车,但他仍然不接受执法,强行倒车后又驾车前行将执勤民警撞倒。另一名增援民警见状,被迫击碎王驾驶室车窗玻璃,准备强行拔下钥匙,但又遭王的反抗。事后经鉴定,王海涛的驾车逃逸和暴力抗法,非但导致一名民警血尿,还使增援民警四肢遗留软组织擦伤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王海涛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其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对其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