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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杀死同班情敌获刑8年

  《一个16岁少女的死,在宁波章水引发轰动》追踪

  通讯员 胡珊

  本报驻宁波记者 沈之蓥

  去年9月,宁波鄞州区章水镇16岁的小红(化名)失踪数天后,尸体出现在当地一个小水电站的水渠内。此事在章水镇引发轰动,源于坊间传言:小红是因为跟同班同学小娟(化名)争男朋友,结果被小娟推入水库淹死。(本报曾连续报道)

  去年9月18日,传言得到印证,检方透露:小娟承认将小红推入水库,小娟涉嫌故意杀人。

  去年12月16日,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起诉书显示的信息:去年7月,小娟开始与男生小明(化名)谈恋爱,小娟后来发现,小明仍与前女友小红联系,在小娟向小明提出分手后,小明没有表示反对,小娟挺伤心,欲自杀,后被他人拦下。

  小娟决定找小红谈谈,9月10日晚,两人在章水镇皎口水库见面,在谈话玩耍期间,小娟将小红推至坝下水中,致小红溺水死亡。

  法庭上,小娟自愿认罪。

  前天,案件有了最新进展:鄞州区法院对此案宣判,小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认为,小娟犯罪时未满16岁,应当减轻处罚。另外一个轻判的理由是,在案发后,经章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娟的家人赔偿了小红父母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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