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记者甘浩 实习生蓝筠)工作24年,“退休”前却因不满一万两千余元的补偿款而喝下敌敌畏。昨日,宣武环卫服务中心职工夏素兰仍躺在ICU(重症监护病房)。该中心劳资科负责人表示,夏是该中心第一位到养老年龄的农民合同工。
当事人 在北京一万元养老压力大
昨日下午,50岁的夏素兰仍躺在307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护士称,病人偶尔能开口说话,但神志仍不清醒。
儿子刘先生回忆,24日下午1时许,母亲夏素兰因不满环卫中心一万多元的退休补偿,找到其所在的环卫三队劳资工作人员协商,但对方表示补偿数额不会改变,母亲便喝下事先准备好的敌敌畏。旁人见状,将其手中瓶子打翻并送往医院。
刘先生介绍,母亲1985年起在环卫中心做环卫工,至今24年,但因其为河北省涿州市的农村户口,所以一直是该单位的农民合同工。
他说,单位为母亲在2003年至2006年缴纳过养老保险,并在2006年一次性结算了4000多元。此后,直到2008年3月才将三险全部上齐。今年12月初,单位通知母亲退休,并打算给予一万余元的补助金。
“这么点钱,怎么够养老?”刘先生说,母亲1979年就嫁到北京,仅靠一万元养老,压力很大。
环卫中心 已在政策范围内多给补助
昨日,宣武区环卫服务中心劳资科的赵科长表示,目前,中心共有500余位农民合同制职工,而夏素兰是第一位到养老年龄的。
事发日负责接待夏的环卫三队劳资负责人罗先生说,他们是依据北京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补助方案,并向环卫中心请示。
根据夏素兰亲属提供的请示文件的复印件,环卫三队拟根据京劳发[1998]137号和京劳险发[1999]99号文件,为其提供养老、失业保险在内的一次性补助,共12642元。
罗先生说,今年11月,他曾找夏谈话,因其是环卫中心的老职工,在《请示》所示的补助外,还答应再多支付其两个月的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99年文件已不适用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咨询人员介绍,目前,规范农民合同制职工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文件为2001年125号文件(《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原[1999]99号文件已不再适用。
《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账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