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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校和主管部门难脱干系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11:49   湖南在线

  □律师意见

  学校和主管部门脱不了干系  

  湖南省通程律师集团的刘江国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进行相关方面的处理。在这起案件中,在这个农村幼儿园里,没有接送制度的前提下,因为天气原因等一些不正常因素而提前放学,却没有及时通知家长,造成学生回家产生伤亡的,学校应担负相关的责任。其主管部门,只要是有关系的管理部门,也或多或少有责任。

  侥幸,他们没有出事海口

  年仅2岁零6个月的娃娃独自过马路跑回家,幼儿园老师居然不知道。孩子家长越想越后怕,干脆给孩子转了学。

  家住海口市海甸岛的吴女士的儿子小宝于今年8月被送进住家附近的萌芽幼儿园。11月6日下午5点多,她到幼儿园接孩子,幼儿园老师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她的儿子。吴女士失魂落魄地沿着马路到处找孩子。

  半个小时后,邻居家的一个孩子对她说,好像看到小宝回家了。她连忙回家察看,果然看到小宝在家门口玩。邻居家一个7岁的小女孩对她说,刚才看到小宝独自在小区围墙外的一个小巷里转悠,好像迷路了,她就把小宝带回来了。

  原来,当天下午有家长去幼儿园接小孩,小宝自个儿走出了幼儿园的大门。

  吴女士抱着孩子,越想越后怕,从幼儿园回家要过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还要走好几分钟的路,万一被车撞到怎么办?万一被坏人抱走怎么办?如果不是被邻居孩子带回来,万一迷路怎么办?

  更令吴女士恼火的是,这件事发生后,幼儿园的园长和老师居然没人打一个电话来询问孩子是否找到。吴女士立即给孩子办了转学。 -据南海网

  厦门2006年2月13日,厦门市的李先生将两周岁大的儿子送到离家约1.5公里远的丽丽幼儿园,之前,小孩已在此入托半学期。当日中午12时55分左右,小孩却出现在家门口。

  李先生特意拿起电话向幼儿园了解孩子的现况,管理老师说,孩子现已吃完午饭在午睡。李先生这才确定,孩子是自己跑回家的。

  李先生搂着孩子想,从幼儿园到家要穿过一条马路,过红绿灯,还要路过车管所的门口,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这么小的孩子没出什么事情简直是个奇迹,太万幸了。假如孩子被车撞了,或者走失了或者被人领走了怎么办?李先生越想越怕。

  在湖里工商12315人员的调解下,幼儿园负责人答应赔偿家长1000元的精神补偿费,退还270元的入托费。李先生说,他要求幼儿园付补偿费,是为了让幼儿园汲取教训,他表示要将这1000元捐给红十字会。-据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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