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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挪用20万拆迁补偿款建新楼

村委挪用20万拆迁补偿款建新楼
  侯家庄村一村民拿着的存折显示,家里两个人共领到8783.63元(圆圈内)补偿款。本报记者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天宇 段修建 实习生 鲍姝燕)几日前,平谷区东高村镇侯家庄村多位村民获悉,一年多以前,村里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费(一期)应为人均4967.23元,而村民实际人均只得到约4391元。村民怀疑,规定中应发的20余万元的补偿款被人挪用。

  昨日,东高村镇党委书记张宝利表示,村民少领到的补偿款,被该村用于建设村委会新址和村内太阳能浴池。并称“少老百姓的钱,镇里一定给补上”。

  补偿款未公示村民查明细

  村民马云英(化名)介绍,2006年,京平高速公路开建,该工程曾三次征用东高村镇侯家庄村的土地。

  马云英取出一个红存折,最上面的存款显示为8783.63元。他称,2007年3月底,每户均从村里领到一个存折,里面打的钱是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费(一期),马家两口人,人均得4391.815元。该村多位村民表示,村里304人得到补偿款,人均得款就是约4391元。

  村民王化喜(化名)称,十几天前,镇政府公示了“农转非”人数和详细内容。这让很多村民怀疑起去年3月领到的补偿款数额的真实性。“村里发存折前,从未向村民公示过按政府规定我们应该得到多少钱。”王介绍,他和很多村民找到现任村主任徐明山,要求他去镇里调出去年应发补偿的明细表。

  三期补偿款共20余万未发放

  “发存折时我还不在任。”徐明山表示,他是去年7月通过选举被任命为村主任的,去年12月14日才正式交接工作。

  在村民的多次要求下,几天前,徐到镇里调出了侯家庄村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费分配方案(一期),其中显示,农民人均可分得资金数额为4967.23元。每人实际少领了576元。

  “仅一期补偿款,全村就少领了约17.5万余元。”多位村民称,在从镇里调出的二、三期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费分配方案显示,实际应拨到村的款额分别为50840.64元和150.12元,而这两项款额一分没发。

  村民们计算,应发而未领到的补偿款,共计20余万元。因此质疑这笔钱可能在上级拨发环节出了问题,或是被前任村委会挪用。

  ■ 回应

  “少发款用于 建村内项目”

  一镇领导表示,少老百姓的钱,一定给补上

  “有事找我们(前)书记说去。”昨日下午,去年经手此次发款的村会计刘福军拒绝接受采访。而前任村支书何广仁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东高村镇宣传部门负责人张秀华称,镇里已就此事组成专项调查组。

  “镇党委和政府一分没扣。”下午,东高村镇党委书记张宝利表示,京平高速征地侯家庄村相关补偿费用已全部拨发到村。经调查,何广仁等原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在此事中没有贪污行为。他介绍,在对费用去向调查时,经查账发现,少发的款项被该村用于建设村委会新址和村内太阳能浴池。

  “少老百姓的钱,镇里一定给补上。”张宝利表示,如果村内账面已无钱,镇政府将拨款补发,“不会让老百姓吃亏”。

  对此,一村民拿出《北京市农民负担监督卡》,其规定,严禁村级组织动用土地补偿费购置公共用车、发放干部报酬、建设办公场所和支付招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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