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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文是否涉嫌盗窃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王惠文是否真有盗窃犯罪事实,是其亲属最为关心的一件事。公诉机关出具的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郭某、郑某、张某等的证人证言显示,7月16日上午9时许王惠文进了儿科医生办公室,郭某、郑某等人觉得王惠文行踪可疑,上前查看时听到办公室套间传来锁头碰锁鼻子的声响,进入套间后发现王惠文站在医生办公桌前。二人询问王惠文的来历,王惠文说他来看眼睛,二人觉得看眼睛到儿科行踪可疑,遂叫来了医院保卫科的工作人员。王惠文后被带到了保卫科接受调查,保卫科工作人员发现王惠文左眼眼底出血,他称自己到医院看眼睛。工作人员随后从王惠文裤兜以及鞋里面搜出了2300余元现金,保卫科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医院没有丢失任何物品,王惠文也不承认自己有盗窃行为,搜出的现金也非医院内医护人员或病人所丢失,但其鞋里藏2000余元现金还是有点可疑,遂于当日下午1时许将王惠文移交至白银公司公安处。
公诉机关出具的王惠文一案的侦查记录显示,7月18日晚至19日早晨,办案人员带王惠文到其在会宁的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中搜到5张银行卡、7个钱包,但这一搜查行为王惠文的亲属以及当地无一人知晓,现场也无除办案人员以及王惠文外的第三人见证签字。侦查记录显示,从王惠文家中搜出的赃物中有一张银行卡系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师张虹霞于2008年1月被盗的工资卡,该卡被盗后经柜员机取走现金4600余元。失主张虹霞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2008年1月24日她的钱包、她和丈夫的工资卡等物品在医院被盗,1月26日发现卡被盗后她到银行查询,结果发现两张工资卡在24日和25日两天内先后被取走现金4600余元,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后发现持卡取钱的是一个年龄30岁左右、身穿蓝色上衣、头戴一黑色运动舌帽、戴花格子口罩的人。张虹霞后在辖区派出所报了案,2008年7月22日,辖区派出所找到张虹霞,让她写了一份报案材料,又让她到白银公司公安处刑侦科做笔录,刑侦科的办案人员当时拿出五六个钱包让她辨认,从中她找到了自己丢失的钱包。公安处刑侦科的办案人员随后又拿出五六张照片让她辨认,从中她认出了偷她钱包的人,虽然当时她看监控录像时偷她钱的男子戴着口罩和运动舌帽,但该男子眉弓高、眼睛深陷,因此辨认了出来。侦查记录显示,张虹霞辨认出的就是王惠文。
但王惠文的亲属对这些证据不是很认可,他们认为,王惠文在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涉嫌盗窃没有抓到现行,而白银公司公安处随后在王惠文家中搜查赃物时又没有旁证,由于王惠文已死,而办案人员又是涉案人员,此份证据已成为孤证。同时,张虹霞通过半年前看过的监控录像中一个戴口罩、运动舌帽的人,辨认照片认出王惠文就是作案者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执法者是否程序违法
王惠文7月17日被白银公司公安处以涉嫌盗窃刑事拘留,但直到7月23日王惠文死亡白银公司公安处才通知其家属,杨宏兵辩解,当时王惠文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但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王惠文的身份以及家庭住址在7月16日下午就已经被查明。杨宏兵对此的辩解是王惠文虽然身份查实,但王惠文不说其亲属的联系电话,后来说了一个亲属的电话,拨打此电话时对方称不认识王惠文。但当天庭审中,其亲属并不认可杨宏兵的这一解释,所有亲属都说根本没接到白银公司公安处关于王惠文的电话。同时,办案人员在王惠文被刑拘后的第二天带着王惠文到其家中搜查,其亲属就在隔壁,但他们并没有通知家属。
公诉机关出具的白银公司公安处的侦查记录显示,7月18日办案人员到王惠文家中搜查时搜出了钱包、银行卡等赃物,同时也带走了王惠文在2005年患肺结核诊断的病历。家属对此提出疑问,办案人员搜查赃物,为什么要带走王惠文的病历,难道知道王惠文要出事?搜查时没有旁证,如何证明赃物就是从王惠文家中搜出,王惠文家周围都是他的亲属,为何没有叫亲属见证搜查?王惠文被刑事拘留后,本应当关押在看守所,但为何一直被卡铐在审讯椅上。
是否属于肺、心疾病猝死
在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具了尸检报告以及2005年、2006年王惠文因肺结核在会宁县中医院治疗的病历,证明导致王惠文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肺、心疾病猝死。但王惠文的亲属对其死因提出质疑,他们向法庭提交了王惠文在2008年5月24日在会宁县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证明王惠文除有窦性心率外其他一切正常,其亲属认为王惠文的肺结核早已治愈,死亡原因并非肺、心疾病猝死。由于其亲属提交的报告是复印件,法庭当庭没有认可此份证据,而杨宏兵的辩护人也以体检报告上的年龄与王惠文的实际年龄不符为由不认可此证据。本报记者邢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