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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康志强
本报讯 女友提出分手,男子谢某纠缠不放,最后,为了泄愤,他将一桶硫酸泼向女友的脸,将其毁容。昨日,谢某犯故意伤害罪,被石狮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前女友程某各项损失34137.36元。
现年30岁的谢某与28岁的程某都是贵州人,两人在工作中相恋,后来程某提出分手,但谢某苦苦纠缠。2007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谢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桶装的硫酸,来到石狮市永宁镇沙美村程某住处。他先要求程某跟他一起走,遭拒后将硫酸泼向程某头部,随后潜逃。
经抢救,程某虽无生命危险,却失去了容貌。经法医鉴定,程某脸上明显的伤疤累计就有25平方厘米,伤情属重伤,八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