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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均可借款 但需要交高额费用
11月14日上午,记者按照小韩的借贷卡片上的电话联系到“高联信托”,一女子接听了电话。以下是记者和对方(以下简称女子)的对话——
记者:你这有钱借吗?
女子:我们是高联信托公司,可以借钱给高校学生,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及这两个证件的复印件,到公司办完手续,就可以借钱了。
记者:最多能借多少?
女子:你是第一次借款,最多能借500元钱。如果是常借的,可以多借点。
记者:利息是多少?
女子:我们这不收利息的,不过要收取劳务费。如果借500元,一周还款要交22元(直接在借的钱中扣除),两周还款交32元,三周还款交38元,四周还款交50元,四周算作一个月,而五周还款交63元。
记者:如果到还款期限还不了钱怎么办?
女子:那你得在还款期限前两三天说明情况,申请延缓还款,不过要交纳相应的劳务费。如你借的是500元,签订协议是4周还款,劳务费是50元。如果你想再推迟一个星期还款,要交的劳务费就变成63元,依此类推。
记者:借款有什么保证,不会骗人吧?
女子:我们是信托公司,广西大学附近的大学、大专和中专的很多学生都向我们借钱,有的借了很多次。一天至少五六个学生来借。
转化年利率为120% 基本界定为高利贷
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大学生借贷500元钱(一个月还贷),如果要交纳50元的利息,那么月利率是10%,转化年利率为120%,大学生该项借贷的利率比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高出十几倍。根据国家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应界定为高利贷,这种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当天下午,记者从广西银监局了解到,他们主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而“高联信托”未办理《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个机构三个名称 存在两项违法行为
11月15日,记者在网上没有找到“高联信托”的网页,但找到了高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信息,“高联信托”和高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和负责人都一样,地址为广西大学正门世贸西城A座11楼。不过,高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经营范围没有借贷这一项。
17日上午,记者在南宁市工商局根据高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工商注册号查询,结果查出与该工商号匹配的机构是南宁市高联信息咨询服务部,该机构注册地址是南宁市江南区国际经贸大厦26层F座,负责人也是李某,经营范围也没有借贷这一项。
南宁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员说,只有银行、金融机构才可以办理借贷业务,个人和一般的公司不能开展这项业务。如果南宁市高联信息咨询服务部借贷给学生,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另外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地址与注册的不同,未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两项都是违法的。
攀比炫耀心理作怪 培养科学消费观念
家庭条件好的学生因大手大脚而借贷,家庭不好的学生因贫困而借贷,这两种学生群体在借贷中占多数。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呢?
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主任周永红博士分析说,无论是家庭经济条件好或不好的学生,在步入大学校园后,对金钱的支配权有所增加,但不知怎样合理消费,所以容易出现问题。高利贷是无底洞,大学生根本无力偿还。
消费心理和行为不成熟如何解决?周永红说,大学生应该培养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提倡合理和节约消费。上述这两种学生应该考虑家庭收入情况,花钱时考虑家里的承受能力;要做好理财计划,制作开支记录。要结合父母每月所给的钱,计算每月吃饭和学习用品的费用,以及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消费;家庭贫困的学生应该在保证不耽误学习的前提下,争取做一些可靠的兼职,同时要做到开源与节流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