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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学生为筹学费绑架发廊小姐致其跳楼身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03:31  华龙网-重庆商报
4名学生为筹学费绑架发廊小姐致其跳楼身亡
昨日,云阳县法院,4被告法庭受审 通讯员 饶国君 摄

  高考后,为筹集上大学学费,4名高中毕业生绑架了一发廊小姐,索要赎金8万元(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记者从云阳县法院获悉,市二中院于10月17日在该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绑架案。庭上,4被告逐一向受害人家属赔礼道歉乞求谅解。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7月19日,4名即将跨入大学校门的高中毕业生程某、黄某、鲁某、王某4人(案发后,四人都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为筹集上学学费,伙同另一名同校初三学生刘某(在逃),以包夜为名将万州一发廊小姐佳佳(化名)绑架,向其亲友索要赎金8万,佳佳为脱困境从5楼纵身跳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其所犯罪名无异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供认不讳,称愿认罪、积极赔偿并安抚受害人家属,希望法庭宽大处理。“我们知道错了,对不起!”在获得法官允许后,4人相继向到庭参加旁听的受害人家属赔礼道歉、乞求谅解。

  “这些娃娃太年轻,不懂事,为他们感到惋惜。”受害人家属及其辩护律师表示谅解,并希望法官能酌情处理,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过,据云阳县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大家都为这些学生的行为感到痛心和惋惜。然而,法律是严肃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认定4名学生绑架罪名成立,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可处死刑。由于案情重大,法官没当庭宣判。

  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饶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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