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子母亲经常看别人杀鸡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07:4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弑子母亲经常看别人杀鸡
中午12时,苏坡乡清波村四组,孩子的尸体已经被人从房间里抬出。

弑子母亲经常看别人杀鸡
家人痛哭

弑子母亲经常看别人杀鸡
患精神病母亲

  一旦犯病六亲不认

  张礼昌把张玲从广州接回来,送到南充一家医院治疗。后来又把张玲从南充接到成都四医院治疗。病情稍好,在邻居的介绍下,张礼昌同意女儿与夏伟林交往并同居。

  张玲的丈夫夏伟林哭着说,事发当时,他正在交大路旁边一工地干活,接到邻居的电话后火速赶回家,但孩子已与自己天各一方了。“我和张玲同居之前,就知道她有精神病。张玲和我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一直在吃药控制病情。正常时,还能和睦相处,一旦犯病就六亲不认,连我都要打。”

  经常去看人家杀鸡

  “我想她是因为受到刺激才起了杀人的念头。”张礼昌说,前天下午,张玲叫夏伟林给她买件衣服,夏伟林没有买,并吼了她几句。“估计因为这个受到刺激,而且张玲经常跑到村里一家做鸡生意的家里看杀鸡,可能想到用杀鸡的方式结束兵兵的生命。”

  对于岳父的这一说法,夏伟林则说,“张玲的确向我表达了要买衣服的愿望。但考虑到张玲的衣服多,我手里正缺钱,便拒绝了张玲的要求。我们的确因为这事吵了几句,但回家后就没再说什么。她做出这样的举动,是犯病所致。”

  下午5时许,据警方透露,经过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和对当事人张玲的仔细讯问,其是否患有精神病还有待鉴定。 (文中张玲为化名)早报记者刁明康摄影刘筱庆

  □律师说法

  及时进行司法鉴定借刀邻居不担责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案件应及时进行司法鉴定,然后根据结论作出判断。如果张玲在杀害自己儿子时,是在精神病理的支配下进行的,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法律将不能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只能责令她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对她进行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如果张玲是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那么她难逃刑事制裁;即使她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下实施犯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综合张玲平时的异常表现和向邻居借菜刀时的表现属于正常状态,也向邻居说明了借刀的用途,借刀邻居在本案中应当不承担责任。

  □医生提醒

  老人孩子远离病人

  “像张玲这样的情况,已经属于病态很严重的了。”成都市第四医院医务科周科长表示,家人应该及时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只要病人在家,就必须随时派人对她进行看管,以免她发病时做出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家里有老人、孩子等对危险无抵抗能力的人,要尽量远离病人,不能将孩子单独交给病人看管。

  □立即评

  精神歧途

  ■仲伟 一个不满两岁的孩子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人世,让人扼腕叹息!让人震惊!如果经司法鉴定,张玲弑子时系精神病发作,那么与其说亲人疏于防范所致,不如说早已埋下隐患。

  《精神病患者》是希区柯克最具票房价值、最具精神分析色彩的电影,给观众带来的是赤裸裸的惊悚。电影中的诺曼是个特殊的人格分裂病人,常态下,他是个有些羞怯的店主,一旦变态,他时而是被他谋杀的母亲,时而又是被母亲控制的儿子。最终,他撕裂了本性,变成一个不可控制的凶手。希区柯克以蒙太奇技巧操纵观众情绪,放大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进程,展现一个危险的“精神世界”。

  诸如诺曼这样的“危险世界”在常人眼中是神秘的,因为很多精神疾病的病因不明。人们对不明确的事情,会产生不确定感、不安全感。正如希区柯克所认为的那样,“最紧张的不是那些死法,而是在人死之前酝酿的气氛。”尽管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和精神医学的发展,使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对精神疾病的偏见仍在、歧视仍在。而对精神疾病的患者,偏见比疾病本身更痛苦,它撕裂了患者正常的生活轨迹。

  精神病患者的家人在饱受煎熬之后,往往会放弃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甚至放松警惕,反而会加剧其病情的发展。除了防治精神疾病,最重要的是努力创造条件让精神病患者康复,重新回归社会,不仅是精神病患者家属之责,也是社会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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