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斤赔偿”属霸王条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10:38 法制周报-e法网

  律师说法

  “按公斤赔偿”属霸王条款

  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钟琼武分析认为,用快递的方式寄送物品,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根据现行的《合同法》,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本案看,如果快递公司不能证明是由上述原因造成电脑的损坏,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在托运一些特殊物品时,最好用书面方式告知承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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