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妻携女寻夫四年 发现丈夫有房有车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01:51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我会把钱寄回来。”新婚不到半年的丈夫留下一句话后,便告别了妻子和才四个月大的女儿,到主城区来打工。从此四年一直未回家,妻子也没收到他寄的一分钱。妻子带着女儿到主城区寻夫,发现丈夫已不再是“穷光蛋”,买了房子和摩托车。

  面对发妻要求搬来同住的请求,丈夫将妻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庭审,8日,九龙坡区法院驳回了丈夫的请求。

  小面老板买房买车

  “我赚的每分钱,都是下力钱,辛辛苦苦得来的。”丈夫庞某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自己今年31岁,2004年2月与家住酉阳县李溪镇的李某结婚,婚后李某便一直嫌自己家穷,喊他出去打工赚钱养家。

  庞某说,自己有先天性的哮喘病,需要有人照顾,小孩出生后,李某“逼”自己离家找事,让他非常寒心。到主城后,自己没有技术,通过老乡帮忙,在石桥铺的渝州交易城内做起了小面生意。去年,庞某就用挣的钱在白马凼购置了一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房,并在去年底买了一辆摩托车。

  妻女三次来渝寻夫

  “他过好日子,我们娘儿俩却在吃苦。”据妻子李某向法庭陈述,自己是个孤儿,嫁给庞某后两个月,小孩就出生了,当时家庭经济拮据。庞某便提出到主城区打工。哪晓得四年来除了打过两次电话,一分钱都没寄回来。自己只有靠种田种菜,帮别人洗衣服,以维持母女生活。李某两次带着女儿到主城来找过庞,还请人写过寻人启事,都没有找到。

  直到今年3月2日下午,李某接到一个陌生女子打来的电话,说庞某在石桥铺卖小面。自己第三次又带着小孩去,终于见到了庞某。李某要求丈夫将她们母女俩接来共同居住,庞某当即表示不同意,并将李某起诉到九龙坡区法院,要求离婚。“我和她结婚,没得想头。”庞某称,李某不关心自己的身体。他表示愿意分两次付5万元作为小孩的抚养费。

  法院近日审理后认为,庞某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依法驳回了庞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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