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名逃逸者61小时后自首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1:49 东亚经贸新闻
第三名逃逸者61小时后自首
民警把现场遗留物和肇事车辆进行比对 交警供图

  案发61小时后 第三名逃逸者自首

  由于第二辆肇事逃逸车辆撞人后立即驶离现场,现场仅留下了两片黄色的保险杠碎片,肇事车的车号、车型均无法确认。民警根据现场散落物分析,肇事车很可能是喷有黄色底裙的旧款红色捷达出租车,该车车身左前侧下部在事故中破损。

  24日晚,张晟副大队长再次组织事故科民警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调查方向,将调查目标锁定在汽开及邻近的绿园区。

  26日9时15分,就在专案组民警经过连续两天调查,逐步锁定肇事嫌疑车辆的同时,迫于压力的嫌疑人苑某投案自首。民警在对他开来的出租车进行痕迹核对时,发现现场捡到的两块黄色碎片与其保险杠上缺失的部分完全吻合,从而确认这辆车就是警方找寻了61小时的肇事车。

  苑某交代,案发当晚他驾驶吉A42388号捷达出租车沿杨柳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由于对面来的车灯光很亮,自己没看到地上躺着个人,就直接开了过去。

  26日上午,肇事司机孟某和死者杨某的血液检测结果已经出来。孟某的检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97毫克酒精,属醉酒驾车。杨某的检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76毫克酒精。

  目前,孟某、苑某、唐某三名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将奖励热心市民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何长春表示,“2·23”行人遭三车碾轧致死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情节引人深思,事故发生后,三个肇事者无一停车救人,保护现场、报警。而几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附近饭店人员在发现这一事故后,主动保护现场,向警方报警,拨打120急救电话救人,并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这些好心市民的行为,与肇事者的行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奖励这些好心市民。

  何长春说,交通事故属于一种过失行为,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警,而不应该选择逃逸,逃避责任。逃逸行为不但会加大损害后果,同时将让逃逸者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长春交警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决不手软。我们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行车,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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