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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亲人的悲痛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14:45 《法律与生活》杂志
2007年12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的入户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 这一天,被害人程先生和田女士的父母与其他亲友都很早就来到了法院。两位母亲坐在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席上。开庭前,程母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斜倚在椅背上,右手抚着胸口,左手不停地擦拭眼泪。 伴随着楼道中一阵脚镣的丁当声响起,尹成龙被带进法庭,法庭内受害人家属哭声四起,两位母亲把脸转向一边,不去看尹成龙。 法官宣读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且抢劫过程中致二人死亡,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等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尹成龙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尹成龙赔偿4名附带民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1万余元。 法官宣读判决书的时候,两位母亲一直在低声啜泣着,当听到法官宣布判处尹成龙死刑时,她们放声大哭。庭后,两位母亲同时起身,喊着“畜牲”,挣扎着要冲向尹成龙,被法警拦住。尹成龙被法警带出法庭,受害人的亲属们开始嚎啕大哭。一位父亲有些踉跄地走到法官面前,双膝跪地泣不成声地说:“谢谢您!” 此时,程母几乎哭昏过去,被搀扶着坐在椅子上大口地喘着粗气。而田母则哭着拿出了程先生和田女士的合影给记者看,照片上一对面带恩爱笑容的夫妻,已命丧尹成龙的刀下。 程先生和田女士在2006年年底领取了结婚证,原本打算在2007年的春天办喜事,但是他们永远不能实现这个愿望了。“两孩子正准备今年四五月份结婚,好可怜啊!25年,养了25年啊!你们说说,做父母的容易吗?”田母哭着说,她经常去看望这小两口,帮他们洗洗衣服,做做饭,收拾收拾屋子。案发的前两天她就住在女儿家,案发当天早上,她还同两个孩子一起出门去上班。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下午两人就出事了。 天通苑的这套房子是田母买给女儿作嫁妆的。自从出事以后,田母只去拿过一次东西,之后就再也不忍心走进那个小区,走进那栋楼,走进那套房子了。 凶手的冷漠 与受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痛哭相应的是杀人凶手尹成龙的面无表情。仅仅是在法官宣读“死刑”的那一刻,记者注意到,尹成龙的脸抽搐了一下,眼光变得极为凝重。而当庭后记者单独采访他的时候,他却显得异常镇静。 “来之前我想到就是这个结果了。”尹成龙告诉记者,今天从看守所押来法院的路上,他就已经对这样一个结果想过一千遍一万遍了,他也料想到了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当记者问起尹成龙的父母时,他说他在法庭上没有看见他们,但他知道,父母肯定是特别伤心。其实尹成龙不知道,他的父母特意赶来了,也听到了法官对他的宣判,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和他见上一面。 “如果你见到了自己的父母,你会怎么样?”听到记者的问题,尹成龙停顿了一下,突然说他“会笑”。“我很爱他们,没必要哭着来,没必要。”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笑容当中所蕴含着的是什么。 从采访开始一直到结束,记者无数次地追问,而尹成龙却没有对被他杀害的程先生和田女士说过一句“对不起”,也许他根本就不想说,也许他已经在心里说了一千遍一万遍,只不过面对记者话筒的时候他说不出口。 法官说案 案件宣判后,记者独家采访了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的陶伟。 他告诉记者,法院认定尹成龙的行为应该属于抢劫行为,是因为尹成龙在实施整个抢劫过程中有两个情节:一个是入户抢劫,一个是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而且致两人死亡,所以他的犯案情节比较严重。 陶法官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尹成龙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的暴力手段是极其残忍的,首先是用砖头拍击被害人的头部,当时两个被害人倒地之后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尹成龙完全可以把一些财物抢走。但是他担心两个被害人不死,可能以后会认出他来,就拿刀在两被害人的头部、胸部、颈部刺了20多刀。 “我们认为尹成龙进入被害人家抢劫,在进入房间之前主观上已经具有了抢劫的动机,包括他事先准备的砖头和尖刀等犯罪工具,这和一般认定的临时起意的抢劫是有很大区别的。”陶法官说,虽然尹成龙有自首情节,但法院最终没有给予他从轻处罚,也主要是因为他作案的手段太过残忍。 陶法官说,按照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并不意味着有了自首情节就一定在行为上有从轻、减轻,还是要看犯罪的情节是不是符合法律原则。 “我们从整个案情来看,认为虽然尹成龙具有一定的自首情节,但是还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从自首的程度来讲,尹成龙的自首与一般的自首不同。公安机关在案发之后经过找寻线索,已经将他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而且正在抓捕,只不过在抓捕过程中他到山东公安机关投案了。这与案发之后公安机关没有任何线索,或者虽然有一定线索但线索很零乱,没有足够的证据指定某一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情况不一样。” “从安全角度讲,小区楼门口设有门禁,尹成龙也是通过门禁谎称自己修暖气才进楼的。但是咱们现在生活在高楼林立之中,防护措施只是起一定作用,关键是业主要有防范之心,家中如果需要安装暖气或者装一些其他的家庭设施的时候,首先要找正规的公司,只有通过正规公司安装产品之后,对产品质量要有保证,对安装人员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如果在你没有报修的情况下,有人以公司的名义上门维修的话,你应该打电话给公司确认一下真假。如果程先生当天给公司打个电话,那么他就会知道尹成龙已经被公司开除了,之后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其实,两个被害人也不是没有防人之心,对于陌生人是不会开门的。但他们疏忽了一点,他们认为之前与尹成龙打过交道,是个半熟脸,就降低了防范心理,没有再核查就轻易地把门打开了。”通过这起入室杀人案件,陶法官也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熟人也有作案的可能。 后记:这起案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同时也是惨痛的,它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是一种震撼,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拷问。面对尹成龙那种茫然而固执的眼神,面对被害人的父母那震天动地的痛哭,记者的心也狠狠地被揪扯着。直到走出法院的大门,回首看见那庄严的在阳光照射下熠熠生辉的国徽,记者的心还久久地不能平静。 尹成龙用他沾满血腥的双手毁掉了连带他自己家庭在内的四个家庭,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我真心地希望像这样的惨剧不再发生,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应该仔细、理性地想一想,想一想自己的家庭、亲人,还有人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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