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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青少年用毒打陌生人弥补空虚心灵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0:10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杜智娜

  提要:4名正处在学习年龄的青少年,却由于“对学习没兴趣”辍学在家。被父母忽视、“极度无聊”的他们用毒打陌生人来弥补“空虚”心灵,他们一时的“心里舒服”换来的却是他人的家破人亡和自己十几年的监禁生活。

  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小刚、小峰、小丽、小芳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法院于4月16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于6月29日做出一审判决, 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7年不等。

  “我怕跟他们急,他们就跑了”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双胞胎哥哥小刚流着泪对连连叹息的父亲说:“对不起爸爸,你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定要注意身体,我一定好好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站在被告席上的双胞胎兄弟,一样瘦高的体形,一样白晰的面容,一样迷茫的眼神。

  田先生依然清晰记得,双胞胎儿子刚出生时的那段幸福而快乐的时光。然而,所有的快乐都随着两个儿子的长大,逐渐减少了;望子成龙的他所寄予的厚望,也随着两个儿子的成绩慢慢降低了。中考过后,小刚和小峰分别进入了两所职业高中。

  上了职高的两兄弟也没让父母省心。还没读完高一,小刚就因为“跟不上”退学了。看到哥哥天天在家待得挺悠闲,小峰也以“对学习没兴趣,听不懂课”,在第二年放弃了学业。在田先生看来,他们越大越不听话了:“我不让他们抽烟,可回家以后还能看见烟灰,烟头却被他们藏起来了。”

  此时的田先生和妻子都下岗了,白天忙于做小买卖,根本无暇顾及两个辍学的儿子,任凭他们天天在网吧消磨时间。自从两兄弟认识了小丽和小芳以后,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堂而皇之地将女友带回家住。而“早就知道此事”的田先生容忍了这一切。“起初他还管,后来想管也管不了了,管了也不听。”弟弟的女友小芳说。然而,田先生有自己的苦衷:“我怕跟他们急,他们就跑了。”

  自从兄弟俩出事以后,田先生苍老了很多,“头发白了一半”。宣判当日,田先生在法庭上流下了眼泪。就在他起身离开时,被受害者于红的妹妹一把抓住,他装在上衣口袋里的速效救心丸,摔落在法庭的地面上。

  “是他们带坏了我的女儿”

  宣判以后,小芳的父亲拒绝了与本刊记者面对面的采访。在短短几分钟通话中,他只是反复说:“她是一个好孩子,都是他们(双胞胎)带坏了我的女儿!”

  “以前我女儿很听话,从不和家长顶嘴,更没有和别人打过架。”在父亲的记忆里,小芳还是那个听话、懂事、孝顺父母的好孩子。父亲还清楚地记得,他骑车带女儿出门,女儿主动帮他推车子的情形。

  可是,自从小芳辍学,在网吧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开始,她就变了。

  “她每天晚上都回家很晚,我常常为此说她,有一次她晚上11点多才回家,我一时生气打了她,她哭着对我说‘爸爸,我下次再也不敢了’。”相信女儿已经改好的小芳父亲,一时为糊口而四处奔波,再没有管过小芳。

  这时,通过那个男孩的介绍,小芳认识了双胞胎中的弟弟小峰。用小芳的话说,和小峰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最快乐的。

  小芳的父亲再次发现女儿晚归时,已经晚了,此时的小芳已经离不开小峰了。“我没想到她住到小峰家不回来,我给她打电话,她竟然在电话里骂我。那次真是伤透了我的心。”小芳的父亲在电话那头不住地叹气。

  而小芳并不理解父亲的心,她将不回家的原因归结为“那个家没有温暖”,“根本就没有人关心我”,为此,她不止一次离家出走。小芳7岁时父母离了婚,小芳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后来父亲再婚,可是小芳与后妈的关系一直不好。小学毕业后的小芳被父亲送进寄宿学校,但还是没有缓和她与后妈的矛盾。

  小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一看见被害人就想起我二妈来了,我打她就像打我二妈一样,特别解气。”

  辍学以后的生活

  4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是小丽,案发时她已经19岁了。她的母亲一再强调女儿从小学习成绩挺好的,考上大专后便开始沉迷于上网。在网吧,她认识了双胞胎中的哥哥小刚,并与他交了男女朋友。“我们怕谈恋爱耽误了她的学习,所以极力反对她和小刚在一起,没想到这孩子竟然堵气离家出走了。”小丽的母亲说。

  最初,小丽和小芳住进田家,遭到田先生的反对。于是,4人改变了“策略”:白天,田先生与妻子前脚离开,他们后脚回来,在家睡觉;晚上,在田先生与妻子回来之前,他们又悄悄地离开。

  “我们真的没地方去,所以虽然他们(田先生夫妇)说我们,我们也得去他们家。”小芳说,晚上有钱他们就去网吧、歌厅,没钱就在大街上溜达。

  “我们晚上实在是没事干,就到处找茬寻乐。”弟弟小峰说。

  2006年5月初的一天,晚上10点左右,4个人从田家出来,走到小区后门的一排垃圾桶旁边时,看见一个40多岁的妇女正在捡垃圾。

  小芳一时兴起,冲着捡垃圾的妇女喊:“这是我家的垃圾桶,谁让你在这儿捡破烂的?”其他3个人听小芳这么一喊,觉得挺好玩,就一起上前将那妇女轰走了。看着妇女仓惶跑走时,4个人放肆地狂笑。

  第二天晚上10点多,4个人外出溜达,在小区外面的烟酒店门前,又遇到了那个捡垃圾的妇女。4个人相视一笑,小丽让小芳过去向她要钱给大家买西瓜吃。那妇女一看又是他们,也没敢惹,乖乖地从兜里掏出仅有的17块钱。小峰后来在向公安机关交待这一事实时回忆说:“那17块钱全是零钱,有1块的,也有毛票。”

  第三天晚上大约11点的时候,4个人再一次在小区里看到那个捡垃圾的妇女。小峰听到那妇女对旁边的一个老头说了他们向她要钱的事,挺生气,朝妇女走过去,冲着她的鼻子就是一拳,当时妇女的鼻子就流血了,小峰也没说什么,4个人就走了。

  第一次打陌生人,小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痛快”。于是,无聊的他们开始寻找下一个“出气筒”。

  几天后,4个人在田家所住小区外面的马路了遇到一个50多岁的捡破烂的妇女,他们感觉这个妇女精神有问题,就决定去逗逗她。小丽和小芳拿出50块钱,问那妇女:“你要钱吗?你跟着我们,我们给你买饭吃。”那妇女真的跟着她俩进了小区。到了小花园的亭子里,小刚没说话,先踢了那妇女肚子一脚。那妇女倒地后,4个人一起上手,对那妇女拳打脚踢。

  体会了打人的“痛快”之后,4个人开始喜欢上这种发泄方式。只要发现单身的女性或老太太,他们就上去故意找茬,“因为她们好欺负,还不了手”。

  5月19日凌晨,在虎坊桥十字路口北侧,小刚故意向迎面路过的一名女子身上吐了口痰,那女子立刻与他对骂起来。小刚一脚将那女子踹倒在地,4个人对她拳打脚踢,前后持续了将近5分钟。这时,有一个男的喊了一声,他们匆忙停手。见那女子起身走后,4个人又在后面尾随。走了将近100米时,4个人追上那女子再次拳脚相加,觉得不解气的小刚从路边捡来一块砖头拍击那女子的头,小峰则用棍子击打那女子的面部。女子再次逃跑后,他们就没再追。

  这次略带血腥的追打,让4个人感受到打人时的“刺激”和打人后的“畅快”。随着打人欲望的膨胀,他们开始向被打者要钱。“平时我和弟弟的钱是父母给的,而小丽和小芳没有经济来源。”小刚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说。

  5月20日3时许,4个人又在宣武区南新华街西侧的马路上溜达,看见前面有个捡破烂的老太太。小丽故意推了老太太一把,老太太摔倒在地上。4个人向老太太要钱,老太太说 “没有”,4个人就开始对她又踢又打。

  “其实我们知道捡破烂的老太太肯定没钱,就想找茬打她,另外老太太好欺负,她不会还手,就是还手也打不过我们。”小芳说:“反正打人就是为了取乐,只要不把人打死就行了。”

  4个人打了一会儿觉得累了,就停下来休息。再次折磨老太太时,他们换了手段。4个人扒光老太太的衣服,用打火机烧她的头发,还用烟烫她的后背,“看到对方痛苦的样子,心里痛快”。打够了,他们就把老太太的衣服藏起来,嬉笑着走了。

  他们并不知道,这次严重的打人事件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自以为没事的他们,在第二天凌晨再次毒打了在拆迁房里避雨的于红,其手段更加残忍。

  “我们找茬打她,就图一个刺激,觉得好玩,另外还想抢点钱。我们走时她还活着,直到我们被抓才知道她死了。”宣判以后,小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话的口气依然很无所谓:“都已经判了,哭也没有用,我最讨厌爱哭的女的,我觉得她们特别软弱。”

  后悔已晚的父母

  小刚和小峰出事后,其父亲田先生被法官传唤时,刚走进法庭还没坐稳,就连连对法官说:“是我没有管好孩子,我有责任。我现在十分后悔,要是当初多加管教,也不会有这样的结果,我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小芳的父亲在写给法庭的信里,说到自己迫于生存压力而疏于子女教育,为此他极为后悔:“我由于家庭极端贫困才带着女儿从老家来京打工的,为了生存,一天忙于奔波,放松了对女儿的教育和监督,致使女儿小小年幼就受到不良风气和不良人员的影响,最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给社会和被害人亲属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毁了女儿的前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8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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