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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死老人赔700元 赔付标准28年不变引质疑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23:44 北京晨报
晨报成都专讯 前天上午,84岁的陈必洪老人在穿越成都龙潭寺威灵社区一段铁路时,一列货运列车疾驰而来将其撞死。事后,铁路部门决定按相关规定,给予其家属700元的补偿金。家属嫌金额过低,陈尸两个多小时后,才同意让殡仪馆的车运走。而据记者了解,铁路部门就铁路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一直沿用197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该标准一直受到社会各界质疑。 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悲剧发生在前天上午7:20左右,一列货运列车由南向北驶来。列车司机发现正横穿铁路的陈必洪时赶紧刹车,同时响起了警笛声。但列车在惯性的驱使下,往前继续行驶。就在老人的一只脚即将迈出铁轨时,列车从他身边冲过去了。据陈的家人介绍,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随即赶到现场,他们在勘验现场的同时,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给死者家属700元补偿金。死者家属认为金额过低。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成都铁路局宣教处某负责人,对方明确表示,火车事故赔偿标准一直按197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虽然现在看来这些规定有些不近人情,但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铁路部门只能以此为据。 “1979年几毛钱就可以买张火车票,现在还能买到吗?”前天下午,不少市民对这个赔偿标准都感到不解。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石开贵提起此事显得激动,他认为,铁路部门沿用28年前的生活标准来处理今天的伤亡事故,是应该值得商榷的。 《华西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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