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搏女孩芳心聚众斗殴被判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16:02 新民晚报

  赵欣与徐刚为博得一女孩芳心,竟纠集十多名青少年持械聚众斗殴,致多人受伤。赵等11人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后,其中5人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审检察官在审理全案后认为,该案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量刑准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市二中院正式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情“宣战”

  事情的由来说起来有些荒唐。2006年10月27日凌晨2时许,赵欣路过庙街商场一商铺时,见自己的女友小王竟在该商铺内与小老板徐刚搂抱在一起。赵即上前赶走徐,又砸坏店内物品以示愤怒。

  事后,赵觉得仍不解气,多次通过女友小王的手机发短信和打电话与徐联络,要求与徐“较量”一把。徐便将此事告知了好友小王、小李等人。

  召人打架

  王随即电话纠集“哥们”准备“应战”。同时,王还通知“参战人员”准备棍子、金属棒等器械。一切准备就绪后,徐刚便约赵欣到庙街商场来作个了断。赵带了一帮人赶到庙街商场。

  抓获归案

  当天晚上10时30分许,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争执并动手殴打。

  接到“110”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仍在扭打的赵、徐等人当场抓获,其余人则四散逃逸。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分别将各被告人抓获归案。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宋栽邵蕾

  【检察官点评】

  年轻人在恋爱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风波在所难免,怎样处理好这些问题十分重要。本案中这些年轻人头脑发热,企图用武力解决问题。一旁不明就里的所谓朋友不是正确开导,而是推波助澜积极参与斗殴,将事态扩大,造成人员受伤和社会秩序混乱,结果只能落得悔恨当初,不堪回首的结果。(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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