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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设标价单不找5分钱零头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5:4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实习记者 王武 张欣) ★律师认为不能设立无法找回的标价单 “我在超市买了一个充电器,价格标为19.95元,但收费时我付了20元。对方没有给我找零。我认为这是一种不诚信经营。”昨日市民临风致电本报反映。 ★消费者:19.95元等于20元吗? 据临风反映,他在北京华联超市买了一个充电器,标价是19.95元,结账时,他付了20元,收银员没有给他找零,收银员说,没有5分钱可找。商家没有5分钱可找,为什么不标20元,而要标19.95元。临风觉得5分钱虽然少,可是这种标价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商家:价格由策划部门确定 商家表示,此问题确实存在,是根据策划部门的规定标价的。根据四舍五入的方法升为20元,如果对方买小量的,肯定感觉不到便宜,但如果要大量购买的话,肯定会按照标签上的价格算。 ★发改委:商品价格受市场调节 呼市发改委价格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只对市场上一部分商品规定价格,其余都是受市场调节下的价格,市场上“四舍五入”这样的商业行为也是正常的、符合数据计算的,商家这样的标价其实就是一种心理价格 ★律师说 不能设立无法找回的标价单 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王福奎表示:消费者在商店或超市购买物品,商家有义务给消费者找零,像市民所说的这种情况,对消费者构成了一定的损失,如果商家没有零钱可以找给顾客,就不能设立无法找回的标价单位。国家已于今年4月1日停止了分币的使用,商家就不能标示以分为单位的价格,应该向消费者免去19.95元的分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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