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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与管理方起争议 拖欠员工14万元工资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16:0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记者 武艺)昨日上午11时,上海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肖伟明致电晨报热线反映,“我们是呼市大学东路86号天粤海鲜酒楼的25名员工,2007年1月31日被辞退,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 ★经营方:25名员工一月工资未发 据肖伟明介绍,2006年6月12日,顾兴鑫、张东(投资方、甲方)和锐泰投资管理公司肖伟明、谢珊珊(经营管理方、乙方)达成协议,由甲方负责投资费用包括场地租金、酒店装修、设施设备费用、每月经营所产生的成本和管理费、酒店启动、周转资金、日后扩大经营等原因的延续投资。乙方负责酒店的营运,有绝对的人事及经营管理权,重大事情必须由投资方批准。 双方约定,双方合作期间,酒店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利润的95%。乙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在总额工资预算内),享有酒店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薪金。乙方拥有利润的5%。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费为2万元/月,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方面的信息以及企业文化的建立、品牌建设等。同时,双方就人员待遇规定,高级管理:顾问、经理、副经理、总厨、厨师长、总管6人每年3次带薪休假,每次休假15天,机票3000元/次;另有22名师傅,每年带薪休假2次,每次假期15天,车票2000元/次,每做满一年的职工均享受领取1年13个月的薪金的待遇。本地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补贴,具体以加薪后补假处理。 天粤海鲜酒楼开业以后,肖伟明就带领员工进入酒店工作,主要负责厨师和酒店前厅管理工作。1月31日晚上下班前,在酒店工作的员工得知,酒店投资方已经解雇27名员工(其中包括2名本地员工,工资已发),但是,被解雇的25名员工的2007年1月份的14万多元的工资没发。另外,锐泰投资管理公司的一部分管理费和部分购物管理费没有支付和报销。 ★投资方:亏损100万 经营管理方应负责 天粤海鲜酒楼的投资方暨酒楼的董事长顾兴鑫告诉记者,酒店是没给他们发 1月份的工资,也欠一些管理费,但是酒店并没有拖欠工人的工资,因为这25名员工并不是酒店直接雇佣。 据顾兴鑫讲,这些员工是由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雇的,他们并未直接从酒店领取过工资,酒店将钱整体支付给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这些员工再从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工资,所以,不能说酒店欠员工工资,员工们应该向肖伟明或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工资。 另外,顾兴鑫介绍,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肖伟明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4个月来,酒店连月亏损,数额达到100多万,这些损失应由负责酒楼经营管理的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所以他们还想通过法律程序找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肖伟明讨一个说法。 有关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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