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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蓝天驾校内学员丧生死者家属索赔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0:11 江南都市报

  本报宜春讯 蒋文峰 见习记者张凌报道:元月26日下午2时许,宜春某驾校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辆牌号为浙J-13402的皮卡车撞上一名女学员,造成该女子当场死亡。昨日下午,死者家属和其委托的律师向驾校索赔时,驾校、驾校教练员与肇事学员互相推诿,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据目击者称,元月26日下午2时许,肇事的皮卡车在场内练车时,突然从练车场冲出,正在此处休息的学员尹某躲避不及,被撞了个正着。肇事车辆撞上人后,仍未减速,直至撞上土墙,车子方才停下来,伤员被卡在教练车与土墙之间动弹不得,鲜血直流,痛苦不堪。交警和救援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经检查,该女子腰部几乎完全被撞断,腰部与下肢离断,内脏外露,皮肤苍白,失血量大,神志消失,瞳孔散大,呼吸与心跳停止。因伤员被撞成两段,无抢救价值,经家属同意,放弃治疗。被撞致死的女子为该驾校一名新学员,今年21岁,新婚才6天,家中尚有11个月大嗷嗷待哺的孩子。其丈夫目睹此惨剧,悲痛欲绝。

  记者采访了宜春蓝天驾校彭荣辉校长,他对记者说,这个肇事者并不是蓝天驾校的学员,而是交了300元插考费到我们驾校来练车考试的。另外,肇事车辆也不是学校的车子,是学员自己开到学校来练车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我们校方已经付给受害者家属2万元了结此事。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驾校教练也同样说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了死者家属1万元并了结此事。死者家属现在也无法找到肇事者。另外记者获悉,由于条件有限,驾校只有一辆教练车,而来练车的学员很多,排上几个小时都无法上手练车,驾校是允许有条件的学员自行驾车到学校,在教练的陪同下练车,所以在这个程度上说,这辆肇事车辆也应该算是教练车。

  据悉,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事故发生后,就把肇事者抓了起来,但是由于认定该事故并不属于

交通事故,所以当晚就把肇事者释放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者家属提出向肇事方理赔39万元。但是至记者发稿时今为止,死者家属现在拿到了总共3万元"人道主义救助款",而且均是向肇事方打了欠条和借条的。

  目前,由于事故没有具体职能部门审理,所以相关的责任鉴定也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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