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对于这场官司怎么看的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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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59 央视《法治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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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4:其实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王育和侯波所持的理由和观点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为了让您更加明白,我们在这里稍微进行一下总结。王育的诉讼理由,一侯波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二侯波没有送孩子入学,违反《义务教育法》。对此侯波的辩解是,自己虽然没有工作,但在亲友的资助下仍有能力抚养洋洋,而且自己对洋洋的教育成果有目共赌,绝对不比去学校差,最重要的是洋洋从心底里爱自己,愿意跟自己生活。那么作为核心人物的洋洋,他对于这场官司又是怎么看的呢?
现场:洋洋在家练哑铃 记者:每天都要练吗? 洋洋:差不多每天都要练 记者:练多少下啊每天 洋洋:每天有时间的话可以多练 解说:除了锻炼身体,洋洋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写日记。 同期:洋洋 记者:我看你日记上写,你想买一本易中天的《品三国》是吧, 鸿儒:那是以前的看法,现在不想了, 鸿儒:那三国中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鸿儒:刘关张, 记者:刘关张,为什么呢, 鸿儒:刘备,关羽,张飞,他们结义兄弟,生死不离呀, 记者:你是说他们这种兄弟之间的感情比较让你感动是吗? 鸿儒:嗯 记者:那现实生活中,你觉得哪份感情是最值得你珍惜的。 鸿儒:我爸, 记者:跟妈妈呢? 鸿儒:妈妈不提了,反正跟她没关系。 解说:虽然不愿意提起妈妈,但妈妈跟爸爸打的这场官司却让8岁的洋洋一下子成为了名人,为此,洋洋还在日记里写过这样的话。 字幕:洋洋的日记 解说: “这几天真是与法律来了一次大接触,我努力准备9月19号再次露脸。” 同期:洋洋 记者:你期盼着露脸是什么意思呢 洋洋:是镇住你们记者 记者:那你是希望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印象 洋洋: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象 记者:那你希望你在我们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一个孩子 洋洋:不同一般的小孩那样的小孩 解说:日记里提到的9月19号,就是案子一审宣判的日子。 字幕:2006年9月19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宣判 同期:审判长 王萍:全体起立,现在宣判如下,洋洋自2004年6月至今在被告的自行教育下,其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超越于同龄人的成绩,本人表示“以读书为乐”说明其与被告感情关系的融洽,而其在与外界的接触中,除表示“不愿意与原告共同生活”外,其他天真、快乐之行为表现与同龄儿童无异。因此,无法证明原告关于洋洋身心健康受到被告不良影响的主张成立。但应当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被告应当尽快解决洋洋的入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本院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现场:洋洋表示胜利的画面 主持人5:看得出,当时高举胜利手势的洋洋对一审的结果是相当的满意,但他也表示自己确实不想去上学,法院强制自己上学,根本就是浪费自己的时间。几个月过去了,案子也进入了二审,洋洋的态度改变了吗? 字幕:2006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同期:洋洋 记者:现在还想去上学吗? 洋洋:不想。 解说:洋洋说,虽然自己不想上学,但父亲侯波还是遵照法院的意见跟附近的一家小学签订了协议,但因为种种原因,自己目前还没有正式入学。这是母亲王育上诉的一个重要理由。 同期:王育的代理人:一审人民法院提到说是要求孩子的父亲尽快的联系学校,但是迄今为止,孩子仍然没有正常的就读。 同期 侯波的代理人:现在尽管目前没有让孩子去上学,并不是剥夺孩子的教育权利,也并不是不想让孩子上学,而是在寻找恰当的学校,让孩子读一个更适合他的学校,更适合他的年级。 解说:在二审法庭上,洋洋见到了久违的姥姥。 同期:洋洋的姥姥 孩子(洋洋)不理我,就这样斜着眼,就这样,我是亲手把他带大的,就这样对待我,我当时就哭了 同期:母亲的好友 侯波说的孔孟之道,孔孟之道绝不会让人让一个孩子去仇视他的母亲的,仇视他的社会的,这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他(侯波)说的孔孟之道,他嘴里说的和实际做的是两回事 解说:尽管多了亲友的支持,但在法庭上,王育并没有提出比一审更为有利的证据来支持自己. 字幕: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侯波与法院签订了保证书,承诺尽快解决洋洋的入学问题。 导视:义务教育是否必须在学校完成?当代社会,家庭教育能否找到出路? 主持人6:经过半年的审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事实上,孩子是否必须接受学校教育,能否采取私塾或者在家教育的形式,这样的争论在国内外始终存在。 解说:在采访中,侯家父子曾给记者举过这样一个例子,爱迪生8岁被学校勒令退学,自此开始在家接受母亲的教育,最终成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应该说爱迪生的故事,是选择留在家中的孩子和父母,找到的最完美的借口。 同期:洋洋的父亲 侯波 学校校园里面一对四十啊,不管哪门课都是一对四十啊,一个孩子分到一个老师的多少分之一,四十分之一啊,我的孩子分到多少,足足的一个老师啊,我们没有练习,没有考试,没有作业,我们教学方法正确,我们的资源丰富,我们是相当于学校的孩子的,他们得到的资源的四十倍 解说:比起远在异国的爱迪生,侯家父子更愿意用中国孩子张昕旸十岁考上大学的故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同期:洋洋 记者:张昕旸十岁考大学,你有没有想法过两年 洋洋:我要九岁考大学,而且我要考外国大学,外国大学你要知道比中国的那种学校更好一点吧, 记者:好在哪儿, 洋洋:爱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获得一定的保证学习的充分时间的一种自由 同期:洋洋的父亲 侯波 张昕旸的父母太厉害了,我们做不到,太厉害了,厉害的超乎我的想象,这也是在家教育学习的成果,他十周岁考大学,简直对我来说,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这个事情05年时候没发生,它真是不可思议,我们的孩子十一岁考,十岁不行。 记者:您刚才说还是希望他能够考大学以后? 父亲:郑渊洁先生说不在于大学文凭,我极为欣赏,不过我遵从社会的游戏规则,它游戏规则应该是要一个文凭吧,我们要一个文凭就去考一个就是了,我想就好像拿个文凭,我希望就能做到像探囊取物那么容易。 解说:其实即使在爱迪生成长的美国,在家教育的合法地位也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才确立了的。目前美国在家接受教育的孩子在200万左右。 同期: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当然它的规则也比较复杂一些,总的是要求和在学校接受教育相同程度的基本素质,这样就需要作为家长来讲必须要有些保证,比如说保证每天要接受4个小时以上的受教育的时间,必须要保证受教育的内容,必须要保证家教达到一定的水准,那么在年终的时候必须要到教育主管部门去汇报孩子的情况,那么每隔几年要参加一次考试,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之下,那么你才可以选择在家里接受教育 解说:换句话说,家庭教育并不是可以任由个人喜好进行的。 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家庭教育的争论之所以激烈,主要是因为世界上85%的国家都在实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引起的。世界上第一部《义务教育法》出现在两百年前的德国,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是在1986年颁布实施的,今年9月刚刚进行了修订。 同期:柳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国家总督学 《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主要负责人 义务教育是两个方面的要求,一个方面是国家对公民的义务,一个方面是公民对国家的义务,这两个方面的义务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时候都应该加强而不是削弱,(如果)政府没有很好的尽到自己的义务,在这次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时候,引入了问责制,就是加强政府对公民的义务的一项很重要的措施,那么同时也要提高也要加强对公民的要求。 解说:柳斌说,义务教育法中所说的教育,既有公办教育,也有民办教育,而现在存在的家庭教育和没有经过许可的私立学校,也就是通常被大家所说的私塾,都是非法的。` 同期:柳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国家总督学 《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主要负责人 给你创造了条件,有学可上,但是有的家庭为了眼前的利益,或者是其他一些原因,因为困难,或者什么原因,有学不上,那也不行。 同期: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如果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北京的案子法院的判决呢应该说是有法律根据的,上海市教委对某某学校(孟母堂)作出的取缔的处理决定,也是有根据的。 主持人7:传说, 当初孟母为了孩子的成长而三次搬家,只为孩子能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也许这正是孟母堂这类现代私塾出现的最初动因吧。因材施教,自主选择的背后,寄托的是父母们望子成龙的美好愿望,但愿望只有得到法律的保障才能最终得以实现。因此在学校教育依然具有不可动摇地位的今天,对于洋洋这些资质非凡的孩子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两者兼顾,取长补短,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