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途中智擒劫匪被认定见义勇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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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9:00 南方新闻网 | |||||||||
![]()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张振方(左)为本报记者李朝红颁奖。图中右一为本报深圳记者站站长苟骅。本报记者丰雷 摄 本报讯 (记者杨敏) 本报记者李朝红因在采访途中智擒劫匪而荣获见义勇为称号。昨天下午,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来到本报深圳记者站,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1万元现金交到李朝红手中。 今年9月20日上午10时许,一男子在公车上抢劫一妇女的白金项链后仓皇逃窜,妇女在叫喊时被采访途经此地的记者李朝红发现。李见状后立刻追赶劫匪,在穿越车流一路追出上
李朝红见义勇为的事迹经报道后,引起了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重视。经研究,基金会决定授予李朝红见义勇为称号,并予以1万元现金奖励。 在授予证书时,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张振方表示,李朝红挺身而出,机智勇敢地与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既弘扬了社会正气,也维护了社会治安,这在记者行列中也并不多见。 据张振方介绍,自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2年成立以来,已有900多人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其中牺牲者有53人。张振方表示,基金会鼓励大众见义勇为,但也不希望不假思索、单打独斗而让自身受到伤害,因此提倡“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亦即通过智慧并依靠群众的力量积极与歹徒作斗争。 另据了解,今年11月,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首次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也是广东省此次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南方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