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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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3:20 舜网-济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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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10月23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张伟)一名业务员“热心”地找人为朋友开出了63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没想到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4年后东窗事发,这名业务员及两位帮忙的朋友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李某是新泰市某公司驻平阴县销售业务代表,平时与济南市某有限公司有业务关系。2002年2月份,该公司经理赵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帮助想办法虚开一些增值税发票用于抵
今年,此案案发。近日,李某、冀某、李某某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6.5万元、6万元、5.5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