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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生通宵上网猝死 学校匆忙火化死因不明(图)(2)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1:14 国际在线

  死因未明 匆忙火化

  王婵娟一夜未眠,她在招待所里一直等到天亮。学院一领导拿出一张纸让她签字,并告诉她签了字就带他去殡仪馆。王婵娟急切想见到儿子,没怎么细看就签了字。后来才知道这是一张《关于王聪觉同学意外死亡相关事宜处理议定书》,里面明确写明学校对王聪觉的死不负有责任。之后,王婵娟来到殡仪馆,除了班主任老师和几个学校领导外,就只有陈
冰洁、王乐峰、陆奇忠等几个同学来送别。

  王婵娟被安排在尸体火化前见到儿子最后一面。工作人员只准她摸手,不准他碰身体,王婵娟哭着喊“我是他妈妈,看一下儿子身体也不行吗?”一个人劝阻她说尸体刚化过妆,怕她悲伤过度弄坏了妆。王婵娟最后无奈地提出要给儿子换一套新衣服、新皮鞋。就这样王聪觉的尸体被推进去火化,而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手续经过家长签字。当王聪觉的同学捧着骨灰盒抱给她时,她再一次晕倒在地。

  事后,学校将一份2004年3月22日填写的印有武汉市卫生局公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交给了王婵娟。其中把王聪觉未成年写成了足龄;把死亡地点学院宿舍写成家中;死亡家属一栏写着学院保卫科科长潘华斌的名字;死亡原因竟然是“死后推断”。没有解剖科学依据和证据,在调查记录上全部空白。学校事先准备好的这份《处理协议书》未与家属进行商讨,其内容没有明确责任,对死者的保险理赔没有经过保险公司审批,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为此记者曾致电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但该院院长王祖清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赢了官司 未得分文

  2004年6月中旬,温州市区一位从公安战线上退休在家的黄老先生得知王婵娟的遭遇后,非常同情他,老人不顾家人反对,坚决帮助王婵娟打官司。

  黄先生先后向公安部、教育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教委等部门反映过此情况,并帮助王婵娟收集证据和法律依据。黄先生说他为这份起诉书准备了很久很久,里面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他都要找到法律依据。通过9个月的努力,黄先生收集到了有利的证据,并帮助她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和网吧告上了法庭。

  黄先生告诉记者,未成年王聪觉在学院期间的监护义务不可能由学院以外的其他主体承担,学院是监护代理人,应付管理保护义务。根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逾期过错相应的责任赔偿。

  王婵娟在诉状中称,她的儿子王聪觉被该校乱招生招至武汉上学,通宵上网后猝死。她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要求该学院返还赞助费等,并与网吧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但是一审的结果让王婵娟很失望,警官学院被判赔偿王婵娟经济损失6万多元。王婵娟认为警官学院利用其系司法厅主办学校的背景多方活动,影响本案一审的审理,导致一审判决严重不公。在武汉举目无亲的王婵娟依然想为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今年2月,王婵娟再次踏上了去武汉“讨公道”的汽车。

  幸运的是,武汉温州商会得知了这一消息。会长罗云远告诉记者说,当他知道这个事情后也非常的震惊,迅速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小组,自己也放下了手头的很多生意,帮助处理王婵娟的案件。考虑到王婵娟的经济条件,商会特地免费为她请来了一个律师。并且向武汉市有关领导递交了《关于王婵娟与武汉市警官职业学院、五洲网吧人身损害赔偿案》的一个情况反映报告,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虽然二审的结果并不是很满意,我对儿子的死因仍然感到怀疑,但是如果没有武汉温州商会的帮忙,我肯定连这个起码的判决结果也得不到。” 王婵娟对记者说。今年5月,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判定武汉警官学院对王聪觉之死负主要的责任,判处赔偿王婵娟经济损失16万多元。但是令王婵娟失望的是,直到现在她依然没有拿到一分的赔偿。

  记者手记

  又是一片寂静,采访对象边抽泣边叙述,字字感人,句句钻人心窝,让人心痛。我不忍心打断她,更不敢看她泪流满面的脸,整个采访过程气氛凝重得让人喘不过气。她的儿子没了。

  几个月前,同样是温州,一个花季少女没了。

  一个是王聪觉,一个是吴雯雯,都是花季的年龄,都是父母的明珠,却都意外离开了人世。王聪觉猝死在学校,法律已经给了一个说法;吴雯雯因被拒考跳河自尽,现在各方仍在争执。

  或许法律能分清各方的过错,但是痛苦,失去子女的痛苦惟有亲人独自承担。一个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家已破碎,还有何求?不能让痛苦继续,人之初,性本善,惟有善才能让逝者安息,让伤者不再受伤!(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 王黎明 特约记者 徐海龙 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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