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法院讨要债务5年获得偿还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4:25 华商网-华商报 | |||||||||
|
本报讯 (记者崔永利) 礼泉县人民法院欠印刷厂印刷传票、拘留证等费用5年不还,债权人在讨要无望后,欲通过诉讼追回法院所欠债务。但礼泉县人民法院对于债权人提出的诉讼拒不立案。此事经本报曝光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昨日记者获悉,礼泉县法院已将1.8万元欠款偿还。 西安市民李秀菊经营一家印刷厂,在2001年给礼泉县人民法院印刷传票、拘留证等
此事见报后,咸阳市政法部门开始对此进行调查。9月29日,就在李秀菊再一次到法院欲提起诉讼时,礼泉县人民法院将欠款偿还给她。 |










